2月20日晚間,優利德發佈公告稱,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回購股份的用途:用於股權激勵計劃,並在回購完成後三年內予以轉讓。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後三年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被註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次回購股份方案按調整後的政策實行;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2,5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含);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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