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邓如菲 2月1日,宝众宝达(以下简称“宝众宝达”)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申报材料,宝众宝达存在境外持股架构,实际控制人陈荣、陈华和王琳(LINWANG)通过盛始公司、香港瑞华间接持股宝众宝达;陈金根原为盛始公司唯一股东,陈金根2019年去世时,五名法定继承人及陈金根的特定关系人王琳(LINWANG)六方于2020年1月签订《继承析产协议》。

按照《继承析产协议》约定,盛始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陈荣持有22.50%、陈华持有22.5%、胡琴妹持有20%、王琳(LINWANG)持有25%、王晟(KATHYCHENG WANG)持有10%、陈娇(NINACHEN)持有10%;盛始公司的股权结构此后未发生变化。

对此,上交所要求说明陈金根2019年去世后的继承析产经过,各方是否存在争议或者潜在纠纷。

公告回复称,2019年9月22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金根先生离世,且生前未留下遗嘱,无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法定继承,适用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法律。依据当时有效的《继承法》规定,陈金根先生离世时其法定继承人包括其配偶胡琴妹,其子女陈荣、陈华、王晟、陈娇,其母亲朱妹舍。

文中称,王琳与陈荣、陈华之父亲陈金根先生育有两名子女王晟、陈娇,且王琳与陈荣、陈华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9年11月14日,陈金根先生的母亲朱妹舍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放弃继承陈金根先生名下所有遗产。

2020年1月13日,除已经放弃继承权的朱妹舍外,其余5名法定继承人与王晟、陈娇二人的母亲王琳一起签署了《继承析产协议》,确认陈金根先生的遗产范围包括:(1)上海、海南、南通等地的不动产;(2)存于香港银行的款项及香港相关保险公司的保单等金融性资产;(3)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盛始公司及RightSolution Global Limited 的股权;(4)于上海登记的车辆;(5)债权。

《继承析产协议》对上述遗产进行了析产分配,其中对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盛始公司股权分配比例如下:胡琴妹女士20%,陈荣22.5%,陈华22.5%,王琳15%,王晟10%,陈娇10%,且明确因陈娇尚未成年,各方同意陈娇继承的股权和金融性资产等所有财产,由其母亲王琳作为监护人管理直到其成年。

王晟于2023年8月24日,陈荣、陈华、王琳、陈娇及胡琴妹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确认函》,六方均已确认继承析产过程及遗产分配结果与其他继承人或任何第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者任何潜在纠纷。

据查,宝众宝达成立于2006年2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陈荣,注册资本为4.05亿元,主要致力于为全球知名植保、新材料及制药公司提供定制生产服务,并从事部分动保、医药自主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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