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鄧如菲 2月21日,*ST泛海(SZ000046)收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函。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關於對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4〕27號)及本所查明的事實,*ST泛海存在以下違規行爲:2020年4月至2023年11月,*ST泛海存在多筆重大債務逾期未及時披露的情形,其中2021年5月至11月涉及債務本金26.31億元,佔公司2020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5.84%;2023年6月至11月涉及債務本金8.43億元,佔公司2022年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15.43%。

依據深交所相關規定,對*ST泛海予以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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