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资本市场的枢纽功能体现于: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流动的中心环节,更是市场信息的交汇区域,对于优化全国范围内资源配置、顺畅要素流动,具有显著的引导和调节作用,贯穿其中的手段是创设和交易金融工具,与之相关的行为主体则主要包括企业(即上市公司)、投资者、证券中介机构及证券监管机构。因此,在当前宏观变量及其变化相互交织的大背景下,活跃资本市场、提振A股信心至少可以聚焦各类主要参与主体行为的引导与管控,围绕投资端与融资端的协调发展以及链接二者的交易端效率提升,建议考虑从如下五方面着手采取措施:

一是,在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同时,一方面要合理控制融资的规模和比例,让投资市场和融资市场协调发展,保持合理的融资规模,让投资者能够保持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预期。另一方面,要加快退市制度的建设,尤其是退市板块公司的持续监管与妥善处置,从而在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建立起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是,在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的同时,建立做市商制度,设立平准基金。有效的做市商制度、专业的做市商队伍,有利于维护市场流动性,也能够在关键时刻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而平准基金则在市场遭遇突发事件或系统性风险冲击的情况下,可以入市维稳,提供宝贵的流动性支持。

三是,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有三点建议。

首先是立足于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赔付机制,预先设立保护性基金,一旦上市公司出现欺诈、造假以及其他突发恶行事件,可以动用保护基金先行赔付中小投资者的损失,从而让中小投资者放心中长期投资;

其次,考虑到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资金、专业等方面与机构投资者存在的差距,以及A股市场具有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的中国特色,建议稳步推进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明确衍生产品立足于对冲风险的定位属性,防范部分机构投资者利用衍生产品制度漏洞进行变相T+0交易,从而使得中小投资者遭遇事实上的不公平;

最后,考虑到股票市场较之商品市场的高波动、高风险属性,对于参与市场交易的主体具有更高的专业要求和素养要求,为此,仍然要持续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

四是,在加强证券中介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在坚持推进“强监管”,持续推动证券公司切实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业文化的同时,更要考虑如何促进证券公司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服务,也即,如何推动证券行业整体的做优做强及高质量发展,毕竟,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使得行业内机构的服务能力达到更高水平。

为此,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鼓励并支持证券行业的市场化并购重组,引导证券公司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五大篇文章在证券行业落地践行的路径与模式;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中小证券公司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存在价值,指导并支持中小证券公司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及主战场,做专做优做出特色,发挥出其在本土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五是,就证券监管机构自身而言,在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与促发展一体推进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围绕增强监管政策的取向一致性,畅通证券系统内各主管部门之间、证券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部门的沟通机制,在更高维度上强化资本市场发展一揽子政策的统筹出台与执行跟踪评估,确保各类政策形成合力,以最大程度提升活跃资本市场的政策组合效果。

另一方面要力求减少对二级市场正常交易的干预措施或发声,确保有序监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真正实现市场无形之手和监管有形之手之间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为股票市场彰显财富效应营造良好氛围,让投资者有信心通过股票市场的公平交易实现个人家庭财富管理,这也正是“资本市场监管人民性”的内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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