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客戶端消息,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加強2024年全國“兩會”期間北京地區“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3月1日零時起至3月12日24時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

根據《通告》,“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繫留氣球等12類。請相關從業單位和廣大市民主動配合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對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員、器具信息進行登記管理,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對於違規飛行“低慢小”航空器或違法破解無人駕駛航空器禁飛系統的行爲,公安機關將聯合軍隊、民航等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對於違反《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北京市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管理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北京:3月1日至12日,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飛行

編輯:牟慧蘭    責編:吳忠蘭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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