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2月27日公告,公司於2月27日收到四川證監局對公司第二大股東四川國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棟集團”)的一致行動人成都國棟南園投資有限公司出具的《關於對成都國棟南園投資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成都國棟南園投資有限公司作爲公司第二大股東國棟集團直接持股100%的全資子公司,是國棟集團的一致行動人。2023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成都國棟南園投資有限公司增持公司1620萬股股份。4月6日,成都國棟南園投資有限公司與國棟集團向公司回函時共同承諾本次增持的股份在6個月內不減持,並於4月10日通過上市公司公告承諾情況。8月4日,成都國棟南園投資有限公司賣出公司1267.36萬股股份。

上述行爲構成規定的違反承諾情形。四川證監局決定對成都國棟南園投資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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