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事实,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及旗下两家支行共计被罚130万元。

罚单显示,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向不符合借款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贷款,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被罚70万元;同时,时任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行长的杨晓辉被警告,并处以罚款8万元,时任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行长的张春山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时任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部客户经理的代志强、时任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部客户经理任瑞华均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西古城镇支行被罚30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西古城镇支行行长的王郁松被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炮台镇支行被罚30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炮台镇支行行长的汤杰伟被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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