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见“红牌罚下”!2月份累计10名银行人被终身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违法放贷占比过半

财联社3月1日讯(记者 彭科峰)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这句话对掌握金融资源的银行人来说尤其如此。

2月29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时任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部客户经理任瑞华、代志强,因为对该村镇银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终身禁业。

今日上午,据财联社记者统计,刚刚过去的2月份,累计有10名银行员工被监管部门红牌罚下,主要涉及贷款“三查”不尽职、违法放贷等违法违规事项。

2名客户经理因违法放贷被红牌罚下

具体来看,昨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一连开具两份罚单,均指向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任瑞华、代志强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此外,监管部门作出处罚的时间分别为2023年10月17日和2023年8月28日。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上述法规第二十一条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上述法规第四十八条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认定任瑞华、代志强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事项属于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因此给予了最为严重的“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2月份10名银行人被监管部门终身禁业

从今年2月监管开具的罚单来看,任瑞华、代志强被禁业并非个例。

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即开出罚单,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总经理余谦,因投前调查和投后管理不尽职、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导致不良资产收购项目形成处置风险,被终身禁止银行业工作。这也意味着2月份的第一天、最后一天,监管均开出了终身禁业罚单。

今日上午,据财联社记者统计,今年2月份已经有10名银行机构人员被监管红牌罚下,失去从业资格。包括国有大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不良资管公司等各类机构。国有大行、城商行被终身禁业人员并列第一。从具体违规事项来看,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3人被罚下,违法放贷导致2人被罚下。

分机构来看,国有大行人员共计3名。2月8日,监管部门披露,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庆支行副行长孔令军、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庆支行业务部经理巴文权,对该行余庆支行贷款“三查”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被终身禁业。2月20日,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庆支行营业部客服经理王宏因对该支行发生员工职务侵占事项负有责任被终身禁业。

城商行共计3名。2月2日,监管部门披露,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行长黄红松,对保山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事项负有责任,被终身禁业。2月4日,监管部门披露,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盛支行原业务部经理周勤,因违规变相超权限发放贷款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终身禁业。2月26日,时任原鹤壁银行(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董事会秘书康华栋,对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终身禁业。

农商行一人。2月2日,监管披露,时任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路支行客户经理邓荣, 对按揭授信内部控制不到位,办理虚假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终身禁业。此外,还有村镇银行2人(任瑞华、代志强),不良资管管理公司1人(余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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