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消息,3月1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施行首日,風濤起得比往常早,經歷了短暫的培訓,上崗第一天他有點兒興奮和緊張。揀件、裝車、致電、送件……在侷促中,他努力熟悉着負責的幾個老小區。

快遞新規施行首日

狂奔的快遞員

最擔心投訴件增多

“您好,我下的單約定的取件時間是9點,現在已經11點了,您還沒來,我一直在家等着,剛剛打您電話也沒打通。”上午11點,風濤接到了一通電話,對方的語氣有些着急,他害怕上班第一天就遭到投訴,而此時他正忙着給收件人打電話送貨,手頭還有30多件貨需要在中午前送完。“您彆着急,我現在就過去取。”風濤安慰收件人道。

快遞員正在分揀快遞(央廣網記者 朱冠安 攝)

老小區沒安裝電梯,風濤氣喘吁吁地爬上6樓,一邊取件、拍照、輸入取件碼和身份證號碼,一邊向客戶解釋:“很抱歉,我今天第一天上崗,之前負責這個小區的快遞員辭職了,我剛接班不太熟練,請您諒解。”喘了一口氣,風濤飛奔下樓。

與此同時,已經做了5年快遞員的林君也在忙碌着。上午11點,林君看了一眼自己的快遞車,發現大概只送完了五分之一的快件。

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簡稱“快遞新規”)規定,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情節嚴重的將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快遞新規施行前,沒有備註送上門的快件林君都會放在豐巢櫃,需要送上門的只有不到20件,而現在超過了300件。林君說:“現在只要寫清楚地址的就給放在家門口,沒寫單元和門牌號的再打電話。但是這些件很難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完,數量太多了。”

1996年出生的林君已經“北漂”7年多,在北京做快遞員雖然辛苦,但收入相對可觀,多的時候一個月能賺1萬多元。關於快遞新規對自己收入的影響,他不知道結果如何。減少了快遞櫃的使用會省下一筆費用,但是送件數量少了很多。除此之外,林君最擔心的是投訴件、問題件的數量增多,這方面公司的罰款“十分誇張”。

快遞員權益誰來保障

打電話被拒接怎麼辦?放到家門口丟件了怎麼辦?貴重件怎麼處理?3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新規沒有對這些進行詳細的規定,快遞公司也沒有對快遞員明確具體的責任認定。

“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出問題了最後責任都會落在我們快遞員頭上,就比如一個件放在了居民家門口,最後丟了如果沒有監控視頻,那最後只能我們去賠。”林君說,放在快遞櫃或驛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快件安全,新規施行後放在家門口的快遞多了,丟件的概率也會增加,而責任怎樣認定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說法。

新規施行後,放在居民家門口的快遞(央廣網記者 朱冠安 攝)

在另一個小區,快遞員馬先生仍然將快件放在了快遞櫃和驛站。“公司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必須按照新規執行,如果依照新規硬性要求每單配送前必須電話確認,我覺得這無法實現。”他解釋,公司對快遞員所負責派送的快件有時效性要求,如果產生積壓未派送情況,每件快遞處以10元罰款。如果每單配送前必須電話確認,600多件快遞根本不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逐個確認,這些工作量是以往的幾倍。

“我們站點現在有快遞配送員40人,如果依照新規執行,要保持原有效率,起碼需要100人。”馬先生表示,快遞新規施行後,快遞員權益目前是沒有後續保障的,若產生的罰款全部由快遞員來承擔的話,最後只能選擇離職。

張利是在聽到快遞新規施行消息兩天後提出離職的,她已經在這片小區送了兩年多快遞,對家家戶戶都很熟悉。“我覺得幹不下去了,本身收入就不太穩定,經常被罰錢,這個新規出來之後,我感覺更難了,只好另謀出路去了。”簡單交接之後,風濤成了她的“繼任者”,上崗初期,風濤的派件任務相對會少一些,但派件過程中穿插的取件、寄件仍使他焦頭爛額。

就快遞員權益如何保障等問題,記者嘗試聯繫中通快遞等快遞公司,截至發稿前並未得到快遞公司回應。

專家:快遞公司需要承擔更多責任

自覺兜底維護快遞員權益

“快遞新規施行後,希望各快遞公司自覺作爲,儘快成立自行管理辦法全面推進小組。在保障全網絡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公司要兜底,維護快遞員權益。”物流專家趙小敏認爲,快遞公司一定要避免“甩鍋”,用戶下單選擇了快遞公司,那麼雙方就屬於簽訂了商務契約,而快遞員只是起到送達的作用,快遞公司要自覺兜底。關於可能出現的快遞員收入波動,公司要及時調整,不管是增加人手還是調整收入標準,都要採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快遞員的收入和權益。

快遞驛站工作人員正在給顧客取件(央廣網記者 朱冠安 攝)

趙小敏認爲,快遞新規的施行也有助於促進市場的良性競爭。從市場的角度看,在快遞新規施行後如果不及時調整快遞員的各方面保障,就等於將市場拱手讓人。

“我建議可以設置專門的客服或採用智能電話等手段將快件分類分流,把需要送上門的快件和放到驛站、快遞櫃的快件分類好,這樣能夠提高快遞員的派送效率,也減少了他們的壓力。”一位站點負責人建議,快遞公司可以採取一些措施分擔快遞員的壓力,“還可以提高快遞員派送單件快遞的收入,這些措施勢必會增加快遞公司的成本,快遞公司需要做出平衡。”

北京世兆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唐成龍認爲,快遞新規施行後,用戶同意和確認交貨地點應爲劃分風險及責任的分界線,快遞員不應承擔此後產生的丟件責任及風險。此外,快遞新規在各方權益的平衡問題上作出了回應,規定由依法成立的快遞行業組織,通過制定快遞行業規範公約,維護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快遞末端網點和快遞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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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規後快遞員業務量狂增十幾倍,最擔心被投訴!記者調查

編輯:周楊    責編:周尚鬥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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