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煤圈

3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专题动员部署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会议指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扭转矿山重特大事故多发连发被动局面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全面贯彻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要求,全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全面解决制约矿山安全发展的关键问题。

要着力解决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强的问题,狠抓“关键事”“关键人”“关键环节”这个治本基础,建立全员素质提升长效机制,提升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监督人员“五类人员”安全素质;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和基层应急救援准备,常态化开展应急实操演练和培训,扎实开展自救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要着力解决矿山安全基础不牢的问题,大力推进实施“三个一批”措施,坚决杜绝落后产能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升矿山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先进技术装备攻关和落后技术装备淘汰;严格规范矿山企业外包队伍管理和过程管控,居安思危建立符合要求、有素质、稳定的自建采掘(剥)施工队伍。

要着力解决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问题,加快推进矿山法治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治理跟踪督办机制、整改监督机制,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要着力解决重大灾害治理成效不彰的问题,严格重大灾害矿井安全准入,强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压紧压实重大灾害区域治理、工程治理、系统治理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尽责,倒逼企业落实有效重大灾害治理措施。

要着力解决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不高的问题,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系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全过程执法监督,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让执法“长牙带电”,严格执法责任倒查执纪问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三年行动确定的目标迅速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可见效的任务单、责任状,一件一件抓进度,一项一项抓兑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调度统计、考核通报、案例报送等工作机制,做好上下衔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科学制定方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要强化过程管控,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效果评估,公开曝光正反面典型案例。要统筹重点工作,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统筹煤矿和非煤,有侧重、有衔接、有联系,相辅相成、一体推进,确保责任不落空。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特殊性、极端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必须严格落实联系包保责任和提级管理措施,全员下沉一线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强力打击、查处、曝光隐蔽工作面、各种弄虚作假、瞒报事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对灾害严重、大班次等重点矿井开展全面“体检”,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强化“点对点”预警监控、管控、把控和指导调度,及时“叫应”“响应”“回应”,全力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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