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3月15日,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宣布,由于与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费用上存在分歧,可能导致更换审计师,进而影响2023年年度业绩的发布。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当代置业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的日期(即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2)条,有关2023年年度业绩的初步公告将根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编制,而有关报表需获本公司核数师同意。

截至本公告日期,当代置业与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就审核2023年年度业绩的审核费用达成共识,可能导致需要更换核数师。

当代置业预期可能无法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必要程序,以最终确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因此,本当代置业可能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及(2)条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倘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则必须公布根据尚未获核数师同意的财务业绩编制的业绩(以可取得有关资料为限)。

董事会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不宜公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有关账目现正进行审核,因此有关资料可能会混淆或误导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条,当代置业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由于可能延迟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预期可能会延迟寄发2023年年报。可能延迟寄发2023年年报将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3.46(2)条。当代置业将于适当时候公布2023年年报的预期寄发日期。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发行人如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定期刊发财务资料,联交所一般会要求暂停买卖发行人的证券,而暂停买卖证券一般会持续至发行人刊发包含必要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

倘当代置业未能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预期本公司股份将在联交所暂停买卖,自2024年4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直至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为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