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王海慜    每經編輯 肖芮冬    

最近,中信證券國泰君安等頭部券商紛紛通過短信方式向投資者提示,不要輕信社交媒體上所謂“轉板上市後股價翻X倍”等信息。

據瞭解,近年屢有不法分子通過社交軟件等渠道散佈虛假消息,以新三板掛牌公司將來轉板上市的高額投資收益,誘惑投資者通過不正當途徑參與購買新三板股票,投資者一旦經不起誘惑,高價買入相關股票,便可能遭遇“殺豬盤”。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監管部門近期已經開始出手防範這樣的騙局,以呵護市場、保護投資者。

以高額投資收益爲誘餌

最近,一種以新三板市場爲行騙工具的“殺豬盤”,引發券商關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信證券、國泰君安等頭部券商近日通過短信向投資者提示,不要輕信社交媒體上所謂“轉板上市後股價翻X倍”的騙術。

有業內人士表示,近來,市場上有不法分子通過社交軟件等渠道,冒充正規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以高額投資收益爲誘餌,誘導投資者高價買入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導致投資者遭受損失。

興證資管最近在微信公衆號上發佈的新三板市場防非宣傳列舉了兩個相關案例,一個案例是徐某微信通過了一個好友申請,對方自稱段某。加好友後,對方突然說加錯人了。期間,段某經常發朋友圈,也不時主動找徐某聊天,塑造正能量形象,並通過展示自己的奔馳汽車、宣傳自己的投資經歷,引誘徐某認購所謂的“即將轉板上市、升值空間大”的新三板企業股票。之後,徐某在段某的幫助下找人墊資開戶,並按段某的指示買入了XX股票。當徐某開始起疑時,段某不再回復徐某並將其拉黑。另一個案例是2023年1月,趙某向12386熱線舉報,有人宣稱某新三板掛牌公司將來會轉到主板、創業板或科創板上市,投資者如購買該公司股票,轉板成功後可獲得6到10倍投資收益,並稱如投資者自有資產不足可將錢款匯至某中介機構,由該中介機構代爲購買。

對於這些案例,子沐研究創始人劉子沐認爲:“這可能是(投資者)已經被騙了。投資者後知後覺,然後去舉報和投訴了。”據他介紹,這類騙子主要是通過各種手段吸引投資者買入相關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投資者一旦經不起所謂轉板能大幅獲利的誘惑,高價買入相關股票,騙子就可以趁機將之前低價獲取的籌碼賣給被騙的投資者。

由於新三板市場流動性較弱,投資者一旦不慎高價買入便可能被“套在山頂”,長期面臨無人接盤的窘境。雖然這類騙術在邏輯上和之前流行的網絡“殺豬盤”較爲類似,但在操作手法上更爲複雜、隱蔽。

“(這些騙子)他們是有一套分銷體系的,不是單獨作案,是團伙作案。我之前調研過,他們有不少是從做小額貸或P2P轉過來的,都屬於銷售團隊。”劉子沐指出,“他們會通過股評、搞活動、送禮,養一大批基礎用戶,然後通過話術不斷地給投資人洗腦,洗到最後,投資人就買了。而且他們給投資人洗腦有一套話術和流程,以最大的耐心儘可能地讓投資者最終落入設下的陷阱。”

事實上,所謂“轉板上市後賺X倍”在現實中並沒有這麼容易。據統計,此前從新三板精選層轉板至滬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總共只有3家。自2021年北交所開市以來,還沒有北交所公司轉板至滬深交易所。

對於新三板和北交所合計數千家公司來說,這樣的轉板概率極低。有分析認爲,隨着滬深交易所IPO(首次公開募股)審覈趨嚴,未來北交所公司轉板的門檻可能也會水漲船高。

監管部門出手防範騙局

值得關注的是,一些業內人士認爲,這類騙術之所以可以得手,與新三板掛牌公司“配合”往往也有關聯。

“據我瞭解,如果新三板掛牌公司肯配合的話,基本上一單,大概3個月能賺兩三千萬。”劉子沐表示,“騙子大部分的票源來自掛牌公司大股東或者是大股東通過導了幾手之後導給他們,成本可能低至每股1~2元,然後他們大概可以賣10~20元。”

劉子沐指出,因爲新三板市場是合法合規的交易場所,所以發現受騙的投資人幾乎無法維權。從監管的角度也難以界定這種行爲的違法性。

其實,全國股轉公司也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將交易方式改爲競價交易,限定漲跌幅的比例,加強對新三板開戶的監督,督促主辦券商對企業的監督,加強投資者服務,風險提示。

劉子沐建議全國股轉公司使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質技術,加大對異常交易的監管和風險提示,廣泛地普及新三板投資的風險教育。

據瞭解,近期監管部門已經開始出手防範這樣的騙局,以呵護市場,保護投資者。

日前,新三板資深評論人周運南向記者介紹,最近新三板掛牌公司陸續收到監管部門下發的《掛牌公司合規提示》,提示掛牌公司不在股吧、論壇等第三方平臺發佈轉板上市等誘導或誤導性信息;不得通過無證券從業資質的中介組織非法推介、分銷股票;不得組織、參與或爲第三方提供便利,通過關聯賬戶非法倒賣股票、拉抬打壓股價,侵犯投資者權益,不得與第三方中介簽訂市值管理、股票銷售等相關協議。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行騙過程中,被騙的投資者往往是通過不正當途徑參與新三板掛牌公司的交易,有的甚至是通過他人墊資來購買新三板的股票。

對此,有券商提示投資者,爲使投資者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與購買證券產品匹配,不同市場層級設置了差異化投資者准入標準。如投資者想參與新三板市場,開通創新層和基礎層交易權限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人民幣應分別在100萬元和200萬元以上。不符合相關適當性要求的個人投資者不適合購買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

將資金匯入他人賬戶由他人代爲購買,資金安全性無法保證。根據有關規定,投資者應當以實名方式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委託證券公司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申報買賣掛牌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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