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消息,近日,多位消費者向中新經緯反映,此前在“香菇來了”直播間購買的kingboom品牌金條逾期多天未發貨。品牌方給出的理由竟是“金價大漲”。其中一位消費者花費110餘萬元購買了2300克金條,到目前爲止僅發貨400克。

直播間拍下價值百萬金條

“黃金的走勢一直比較好,是比較理想的投資標的,所以就在陸續買入。”江西的消費者王樂(化名)告訴中新經緯,自己關注“香菇來了”直播間已經一年多了,陸續在該直播間買金條,此前每個時間段會上不同品牌的金條,之前也一直正常發貨。

王樂表示,今年2月23日,她在“香菇來了”直播間購買了10根kingboom品牌的金條,每根100克,共計1000克;2月26日,她再次下單了1300克金條,兩次下單的克價分別是481.5元/克和482.7元/克,共花費110.9萬元。訂單截圖顯示,兩批訂單均爲預售,預售期15天,最晚分別於3月9日和3月12日發貨。

“23日買的1000克發了400克,剩下600克沒有發,26日買的1300克全都沒有發。”王樂說。

來源:消費者提供

上海黃金交易所官網顯示,3月20日合約Au99.99的開盤價爲504.2元/克。也就是說,這位消費者如果20日購買同樣的2300克的金條,要多花5萬元左右。

家住江蘇的文文(化名)從今年1月開始在“香菇來了”直播間購買金條。“淘寶的推薦機制是直播間成交金額越大、獲得的流量推廣就越多。在直播間買金條,直播間可以獲得流水,我們也可以獲得比大盤價低一些的金條,這本應是一個雙贏的事。”

文文表示,2月23日和2月26日,她在“香菇來了”直播間購買了kingboom品牌投資金條各100克,下單時商品頁面顯示15天之內發貨,目前已經超過約定時間,還未發貨。

“kingboom家如果(金價)跌了發貨就很快,漲了就會等到最後一天,以前也一直這樣。後來金價上漲了,大家一直在羣裏問到底還發不發貨,‘香菇來了’直播間的人還說會發的。但到了截止時間再去問,他們就說,對不起,請您耐心等待。”文文說。

爲何不發貨?

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羣聊天記錄,一位標註爲“香菇小助理星星”的人士於3月11日中午發佈一則消息,稱“因爲某些不可抗力原因,kb的訂單無法如期給您發出,我們會盡力協調,爭取儘早發貨。”

當日晚間,一位自稱是kingboom售後客服人員發佈了《延遲發貨告知函》,稱“由於金價大幅上漲,我司無法如期給您進行發貨,超時15日發貨的訂單會按照平臺規則給您進行賠付。”

來源:消費者提供

“我們不認同這個方案”,湖南的消費者李希(化名)說,在購買時,大盤金價大概482元/克,現在已經漲到504元/克,每克差價22元,也就是說因爲直播間和銷售方的不履約行爲,每個人至少要多花2000元才能買到同樣克重的黃金。

事發後,王樂分別前往杭州柏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香菇來了”直播間所屬公司,下稱柏鈞文化)和杭州源滿商貿有限公司(kingboom品牌所屬公司,下稱源滿商貿)討要說法。“kingboom方面的意思是會發貨,但是什麼時候不知道,可以根據淘寶賠付規則賠100元,我怎麼可能同意。”

讓這些消費者不解的是,從其他渠道購買的kingboom金條仍在發貨。“羅永浩直播間也有銷售kingboom的金條,而該品牌還在支付寶直播間銷售,都在陸續發貨,給我們的回覆就是倉庫沒有貨,現在就是拖字訣,就是不說什麼時候發貨。”李希表示。

王樂展示訂單顯示,其於3月6日在何晟銘直播間花5萬元購買的kingboom品牌金條在19日已發貨,20日已簽收。

值得注意的是,“香菇來了”直播間與前TOP級主播“雪梨”或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據多家媒體此前報道,在雪梨本人直播賬號被封后,其助播團隊在2022年2月開啓直播,新賬號名爲“光光來了”,該直播間的主播“光光”爲雪梨曾經的助播。不久後,該直播間又改名爲“香菇來了”。

“如果不是因爲‘香菇來了’直播間,我也不會買這個商家的黃金。”文文說。

王樂也曾詢問kingboom有關人員,爲何羅永浩、何晟銘直播間買的能發,“香菇來了”直播間卻發不了。“對方就說他們合作的合同不一樣,我說能看下合同嗎,他說不行,屬於商業機密。”

中新經緯記者於3月18日、19日撥打柏鈞文化和源滿商貿的聯繫電話,均未獲回覆。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在淘寶kingboom直播店詢問客服是否還能發貨,客服回覆稱,會盡快發出,具體發貨時間看倉庫。記者還發現,kingboom直播店現已改名爲“黃金直播店”。

律師:金價上漲不屬於不可抗力

據瞭解,目前消費者已向有關部門投訴了柏鈞文化和源滿商貿。

據文文提供的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3月19日發送的回覆短信,該局決定受理其所反映的杭州柏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問題。同時,經向柏鈞文化調查瞭解相關情況,涉訴黃金產品的交易主體爲源滿商貿(登記住所杭州市上城區高德置地中心),非柏鈞文化銷售。柏鈞文化目前就發貨事宜督促源滿商貿積極履約,並已向互聯網法院提交對源滿商貿的訴訟申請,建議消費者向交易主體單位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反映。針對消費者的賠償訴求,該公司無法滿足,故調解終止。

3月19日,王樂在kingboom售後羣裏看到,一位自稱kingboom售後客服的人士又發佈一則《延期發貨致歉聲明和補償公告》,稱關於2月23日、26日的訂單超時發貨問題,爲補償消費者體驗受損,做出以下調整及補償方案:1、按照平臺規則平臺未發貨理賠金額爲100元;2、在此基礎上,對於同意並確認申請退款的用戶,公司將額外追加400元現金賠償(累計賠付不超過500元);3、對仍需發貨的用戶,由於市場缺貨,具體發貨時間,根據供貨實際情況陸續進行安排。

“我們的訴求就是發貨,同樣100克金條,我們買的時候是48150元,現在是50500元。其他直播間購買的kingboom金條已經發貨了,說明他們是有貨的。”文文說。

商家和直播間分別以金價大漲和不可抗力因素爲由不發貨是否合理?萬商天勤(上海)律師事務所朱永紅律師認爲,該理由不合理。《民法典》規定的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主要包括自然災害、政府行爲和社會異常事件。而金條的價格波動對於經營者來說屬於可以預見的正常商業風險,僅因爲金價上漲無法交付,不屬於不可抗力原因。

“價格的上調或下跌是正常的市場因素,商家在經營時應當考慮這種因素,這是一個正常的市場行爲,不能當成不可抗力因素,所以商家的抗辯理由不成立。”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對中新經緯說。

楊保全分析稱,直播平臺是消費者與商家、主播連接溝通的重要渠道。在“直播帶貨”過程中,直播平臺主要是提供網絡經營場所,提供交易撮合、信息發佈、覈查相關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技術支持等服務。應當切實落實好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各方面的義務。

朱永紅對中新經緯指出,直播間與商品銷售方承擔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是原品牌生產銷售方構成遲延發貨的,直播間可先行賠償後向商品銷售方追償。消費者在直播間下單金條時,就與銷售方簽訂了買賣合同。當銷售者因金價上升,故意不在規定時間內發貨時,就構成了買賣合同違約。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根據相關法規向直播間與銷售方要求賠償並返還預付款;也可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與《民法典》有關規定要求金條品牌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原標題:直播間購買百萬金條不發貨,律師稱金價上漲非不可抗力

編輯:楊四海    責編:周尚鬥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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