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券商“一哥”被证券交易所启动现场督导。3月22日,深交所发文称,对联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纲光电”)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据了解,联纲光电于2023年6月28日提交创业板IPO申请,后收到深交所三轮问询函。彼时,在联纲光电与中信证券回复深交所第二轮问询函内容中,有市场观点认为,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回复内容存在“逼宫”交易所、“硬刚”监管的情况。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便知名度再大的中介机构,面对监管部门也不会“硬刚”,公司质控内核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缘”起三轮问询

3月22日晚间,深交所发文称,联纲光电首发上市申请受理后,深交所已发出三轮审核问询及监管函件,要求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就公司治理有效性、财务内控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说明。

深交所表示,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近期提交了问询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够清晰,所涉问题仍未能予以充分说明。为进一步压实保荐人“看门人”责任,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入口质量关,深交所决定对联纲光电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

对此,中信证券投行相关业务负责人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深交所对联纲光电项目的现场督导工作,及时报送各类相关材料。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中信证券将切实做好‘两强两严’监管政策要求下的各项工作,履行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立足专业、勤勉尽责,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入口质量关,将‘助力资本市场功能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企业使命落到实处”。

联纲光电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08年,以光电信号传输技术为核心,主要从事信号传输连接产品、电声产品及3C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6月28日,联纲光电提交的创业板IPO申请获深交所受理;2023年7月19日,联纲光电收到首轮问询函,并于同年9月19日回复首轮问询;2023年11月17日,深交所发出第二轮问询,联纲光电及保荐机构于2024年1月16日回复第二轮问询;直至1月29日,深交所再发出第三轮问询函。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在第二轮问询函中就联纲光电技术创新型、业务成长性及信息披露质量,业绩下滑风险,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研发人员及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存货,客户与应收账款,毛利率,成本与采购,在建工程,广西联纲项目延期开工风险及募投项目,股东入股等11个问题进行问询。

而在问题三中,深交所指出,联纲光电实际控制人徐耀立、徐耀志兄弟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表决权的比例为91.34%,加上二人的配偶合计持有发行人6.66%股份,实际控制人家族合计控制98%的股份。对此,深交所要求联纲光电结合实际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说明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能发挥必要的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

彼时,联纲光电在回复中表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以规范运作,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等情况,同时披露了8家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存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均高于90%的情形,分别为鼎龙科技振邦智能丰茂股份华融化学美硕科技威力传动银河微电浩欧博

同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核查意见也认为联纲光电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发挥必要的作用。彼时,有市场观点将这一回复解读为联纲光电与中信证券“逼宫”交易所、“硬刚”监管。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相关内容属于正常问询正常回复,并表示,即便知名度再大的中介机构,面对监管部门也不会“硬刚”,公司质控内核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另外,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提到,深交所对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后,可能会对联纲光电及中信证券带来一系列影响。“首先,这种现场督导通常意味着对联纲光电的上市申请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可能会延迟联纲光电的上市进程。其次,对于中信证券而言,这种督导可能会影响其声誉和业务运行,特别是在保荐和辅导其他企业上市方面。不过,这种督导也可能促使其他中介机构更加谨慎和严格地履行其职责,从而提高整个市场的透明度和质量。”

中信证券年内撤否率超21%

虽然联纲光电能否顺利上市目前尚未可知,但从中信证券年内的IPO保荐情况来看,该机构当前已主动撤回多个项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按审核日期看,截至3月23日,中信证券年内至今IPO保荐项目共计32家,其中撤否率为21.88%,主动撤回认养一头牛、大族封测、汉桐集成、中航石油、爱科百发、博纳精密、辉芒电子等7家项目,但年内至今未有被否决的情况。而2023年、2022年同期,中信证券均主动撤回IPO保荐项目3家,撤否率分别为3.9%、7.14%。

此外,中信证券年内也有保代遭监管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1月12日,中国证监会表示,中信证券旗下2名保荐代表人毛宗玄、朱玮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对此,中国证监会对中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两名保代也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此前在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通过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以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认为,申报即担责,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与履责能力需要不断提升,做好保荐人“看门人”的职责。监管通过增强问责力度、加强责任意识,才能够更好把关上市入口质量水平。同时,郭施亮建议,对中介机构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加大问责力度,有利于引导市场规范运行,提升市场整体质量。

截至当前,中信证券尚未发布2023年年报。但最新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显示,2023年,中信证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00.47亿元,同比下滑7.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86亿元,同比下滑7.65%。中信证券在业绩快报中提到,2023年,公司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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