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券商“一哥”被證券交易所啓動現場督導。3月22日,深交所發文稱,對聯綱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綱光電”)保薦人中信證券啓動現場督導。據瞭解,聯綱光電於2023年6月28日提交創業板IPO申請,後收到深交所三輪問詢函。彼時,在聯綱光電與中信證券回覆深交所第二輪問詢函內容中,有市場觀點認爲,發行人與保薦機構的回覆內容存在“逼宮”交易所、“硬剛”監管的情況。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爲,即便知名度再大的中介機構,面對監管部門也不會“硬剛”,公司質控內核不會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

“緣”起三輪問詢

3月22日晚間,深交所發文稱,聯綱光電首發上市申請受理後,深交所已發出三輪審覈問詢及監管函件,要求聯綱光電及中介機構就公司治理有效性、財務內控規範性、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性等事項進行覈查說明。

深交所表示,聯綱光電及中介機構近期提交了問詢回覆,但回覆內容不夠清晰,所涉問題仍未能予以充分說明。爲進一步壓實保薦人“看門人”責任,從源頭上把好上市入口質量關,深交所決定對聯綱光電保薦人中信證券啓動現場督導。

對此,中信證券投行相關業務負責人回應稱,公司高度重視,將積極配合深交所對聯綱光電項目的現場督導工作,及時報送各類相關材料。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中信證券將切實做好‘兩強兩嚴’監管政策要求下的各項工作,履行直接融資‘服務商’、資本市場‘看門人’責任,立足專業、勤勉盡責,從源頭上把好上市入口質量關,將‘助力資本市場功能提升,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企業使命落到實處”。

聯綱光電官網顯示,其成立於2008年,以光電信號傳輸技術爲核心,主要從事信號傳輸連接產品、電聲產品及3C配套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23年6月28日,聯綱光電提交的創業板IPO申請獲深交所受理;2023年7月19日,聯綱光電收到首輪問詢函,並於同年9月19日回覆首輪問詢;2023年11月17日,深交所發出第二輪問詢,聯綱光電及保薦機構於2024年1月16日回覆第二輪問詢;直至1月29日,深交所再發出第三輪問詢函。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在第二輪問詢函中就聯綱光電技術創新型、業務成長性及信息披露質量,業績下滑風險,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較高,研發人員及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存貨,客戶與應收賬款,毛利率,成本與採購,在建工程,廣西聯綱項目延期開工風險及募投項目,股東入股等11個問題進行問詢。

而在問題三中,深交所指出,聯綱光電實際控制人徐耀立、徐耀志兄弟直接或間接控制發行人表決權的比例爲91.34%,加上二人的配偶合計持有發行人6.66%股份,實際控制人家族合計控制98%的股份。對此,深交所要求聯綱光電結合實際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較高的情況說明公司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能發揮必要的作用,公司治理結構是否完善,如何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等。

彼時,聯綱光電在回覆中表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結構以規範運作,並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等情況,同時披露了8家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存在實際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均高於90%的情形,分別爲鼎龍科技振邦智能豐茂股份華融化學美碩科技威力傳動銀河微電浩歐博

同時,保薦機構中信證券的核查意見也認爲聯綱光電已建立較爲完善的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體系,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發揮必要的作用。彼時,有市場觀點將這一回復解讀爲聯綱光電與中信證券“逼宮”交易所、“硬剛”監管。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認爲,相關內容屬於正常問詢正常回復,並表示,即便知名度再大的中介機構,面對監管部門也不會“硬剛”,公司質控內核不會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

另外,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提到,深交所對中信證券啓動現場督導後,可能會對聯綱光電及中信證券帶來一系列影響。“首先,這種現場督導通常意味着對聯綱光電的上市申請進行更嚴格的審查,可能會延遲聯綱光電的上市進程。其次,對於中信證券而言,這種督導可能會影響其聲譽和業務運行,特別是在保薦和輔導其他企業上市方面。不過,這種督導也可能促使其他中介機構更加謹慎和嚴格地履行其職責,從而提高整個市場的透明度和質量。”

中信證券年內撤否率超21%

雖然聯綱光電能否順利上市目前尚未可知,但從中信證券年內的IPO保薦情況來看,該機構當前已主動撤回多個項目。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按審覈日期看,截至3月23日,中信證券年內至今IPO保薦項目共計32家,其中撤否率爲21.88%,主動撤回認養一頭牛、大族封測、漢桐集成、中航石油、愛科百發、博納精密、輝芒電子等7家項目,但年內至今未有被否決的情況。而2023年、2022年同期,中信證券均主動撤回IPO保薦項目3家,撤否率分別爲3.9%、7.14%。

此外,中信證券年內也有保代遭監管採取行政監督管理措施的情況。1月12日,中國證監會表示,中信證券旗下2名保薦代表人毛宗玄、朱瑋保薦的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可轉債項目,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當年即虧損、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對此,中國證監會對中信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兩名保代也被中國證監會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此前在3月1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文件着眼於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通過全面從嚴加強對企業發行上市活動監管,壓緊壓實發行監管全鏈條各相關方責任,以維護良好的發行秩序和生態。

財經評論員郭施亮認爲,申報即擔責,中介機構的持續督導與履責能力需要不斷提升,做好保薦人“看門人”的職責。監管通過增強問責力度、加強責任意識,才能夠更好把關上市入口質量水平。同時,郭施亮建議,對中介機構大幅提升違法違規成本、加大問責力度,有利於引導市場規範運行,提升市場整體質量。

截至當前,中信證券尚未發佈2023年年報。但最新披露的業績快報數據顯示,2023年,中信證券預計實現營業收入600.47億元,同比下滑7.77%;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96.86億元,同比下滑7.65%。中信證券在業績快報中提到,2023年,公司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助力金融強國建設,積極服務實體經濟,各項業務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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