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黃鑫磊    每經編輯 楊夏    

4月19日,金圓股份(SZ000546,股價4.65元,市值36.21億元)突發公告稱,經公司自查,發現控股股東金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圓控股)存在期間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金圓股份稱,截至目前,金圓控股已向公司歸還了全部佔用資金的本金及利息,未給上市公司造成實際損失,但事實上形成了資金佔用以及可能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風險。公司自查發現的上述問題,凸顯了公司內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有關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落實到位。

對此,深交所火速下發《關注函》,稱上述情形存在涉嫌違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的情況,將根據相關規定啓動紀律處分程序,要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吸取教訓,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日佔用最高餘額1.57億

據公告,金圓股份稱,公司於2023年10月至12月陸續向供應商支付原材料貨款,同時金圓控股向此供應商進行借款。由於公司支付貨款時間與供應商借款給金圓控股的時間較爲接近,公司擬從嚴認定爲金圓控股通過供應商佔用公司資金。

根據初步自查的情況,佔用期間爲2023年10月31日至今年1月3日,公司陸續向供應商支付貨款4.07億元,金圓控股日佔用最高餘額爲1.57億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佔用餘額爲6660萬元。

2023年10月31日至今年1月3日期間,原陸續歸還公司的應付款4.07億元實爲金圓控股歸還佔用公司資金。截至公告披露日,前述佔用資金及相關利息已經全部償還給公司,目前資金佔用餘額爲零。

金圓股份表示,公司自查發現疑似存在資金佔用事項之後,第一時間與金圓控股覈實情況,並及時向公司董監高人員通報相關情況,並與金圓控股召開現場會議,督促金圓控股及時歸還佔用資金利息,並按協議約定及時履行股權轉讓款與應付款的支付義務,再次要求金圓控股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決杜絕類似情況再次出現。

金圓股份還表示,雖然相關佔用資金及利息已全部歸還上市公司,但爲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公司將採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如進一步加強公司大股東、董監高人員、財務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充分認識資金佔用問題的危害性。

吉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4月19日,金圓股份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以下簡稱吉林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金圓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金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吉林證監局認爲,除了金圓控股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圓股份針對前述事項,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爲違反了有關規定,吉林證監局決定對金圓股份、金圓控股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吉林證監局要求兩公司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報告,杜絕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爲。吉林證監局將對公司開展現場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採取下一步措施。

對此,金圓股份表示,收到上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後,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高度重視,將按照規定向吉林證監局報送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同時,公司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進一步強化守法合規意識,切實維護上市公司獨立性,提高規範運作水平,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財務內控、資金管理,杜絕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行爲,切實保護公司、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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