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周口晚报

记者查看多个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发现——

电动车充电桩仍属刚性需求

□记者 何晴

从居民“飞线”、抢占楼道给电动车充电,到电动车“挤”电梯上楼、入户充电,由此引发的火灾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可谓屡见不鲜。3月24日,我市发布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居民楼院“四清一拆”(清电动自行车、清违规充电设施、清可燃物、清障碍物,拆违规搭建物)工作。目前,中心城区小区充电配备能否满足居民充电需求?是否存在入户充电现象?居民对于充电配备的认可度如何?3月26日至27日,记者前往中心城区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新建小区、新改造老旧小区、临街小区等,进行了走访调查。

新建小区、新改造老旧小区:居民使用充电桩积极性高

在滨江国际星城小区,记者随机探访了两栋单元楼,未在楼梯间和电梯处看到停放电动车的现象,可见“电动车危险大、楼梯间别停它”等宣传标语。记者还以租客身份采访了几位正在给自家电动车充电的居民,当被问到充电是否方便时,三位居民均给了“十分方便”的回答。其中一位居民说:“千万不要把电动车推家里或者在楼道里充电,太危险,你就算下班回来晚了也没事,充电桩会有空余的插口,收费也不贵。”

“小区共有11栋楼,配备有6处约240个电动车充电桩,主要是以微信扫码和投币两种形式收费,操作简单,而且安全,便于小区管理。”滨江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电梯内还统一安装有电动车入户警报器,从源头制止电动车入户行为。

改造后的黄金桥人行家属院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新增设了多处充电停车棚,充电费用低且设施较为先进,所以很少见到电动车入户充电的现象。“增设的充电桩有效减少了入户充电现象,居民也养成了使用充电桩充电的习惯。”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说。

临街小区:配套设施缺失居民无奈自行“飞线”充电

记者在荷花路、西大街、芙蓉路等部分临街小区走访时看到,多处临街小区电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没有公共充电口或公共充电口不能满足需求,还有少数临街商户从店铺内扯出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位于西大街与芙蓉路交叉口的一栋临街楼,一根黄色电线从四楼窗户内甩出,挂在楼道口上方的挂钩上;西大街西段的一处临街楼,从三楼扯出了一根约20米长的电线,绕过电线杆垂放到街边;位于荷花路附近的一处临街楼,多条电线从不同窗口垂挂到一楼。当记者询问这种充电方式是否合理时,一位居民表示:“‘飞线’充电是无奈之举,电动车总要充电,附近也没有充电设施,大家只有自己想办法。”记者发现,目前私拉电线的情况普遍存在于一些未改造的临街老旧小区,这些小区大多没有设置专门停放电动车的车棚和充电桩之类的充电设施。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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