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改革報

本報訊 記者於水報道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印發通知,同意實施4個新增市場化新能源項目,共涉及新能源規模173萬千瓦,可緩解因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帶來的消納問題。據瞭解,2023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相繼出臺《促進新能源消納的若干舉措》《關於加快新能源和電網工程審批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關於加快推進氫能產業發展的通知》等新能源發展政策,以建設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範區爲總體目標,進一步推動內蒙古新能源高質量全面爭先發展。

新能源消納利用水平是衡量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方面。據介紹,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不斷優化政策舉措,以緊抓快乾新能源爲重點,研究更多“新能源+”市場化應用場景,促進新能源的大規模開發和高效利用。今年,內蒙古將力爭完成能源重大項目投資超2300億元,其中新能源力爭投資超過1800億元,新能源裝備製造力爭完成投資超過900億元。力爭2024年新能源裝機4500萬千瓦,新能源裝機達到1.35億千瓦,提前一年實現新能源裝機規模超過火電裝機規模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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