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一个打包盒重复收多份打包费,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呼吁——

外卖平台应加强管理

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买10份素鸡,支付10元打包费,却只放入1个打包盒中……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现代农业专业办、上海市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外卖点餐打包费消费调查,发现外卖打包费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对此,金山区消保委督促平台加强管理,规范商家包装收费问题。记者日前从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了解到,目前,外卖平台回复将积极推进外卖打包费优化工作。

据了解,本次调查选择提供外卖服务的12家餐饮店铺,安排体察员通过平台下单指定菜品,如大排、卤蛋、素鸡等体积较小,容易出现打包费重复收费的单品。关注在线上下单不同份数的过程中,打包费金额变化、最终收费以及收货后各订单的实际打包情况。

体察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少外卖店铺的打包费下单时是“按件收取”的。例如,下单1份素鸡,收取1份打包费1元,下单2份素鸡,收取2份打包费2元,依此类推,如果下单10份素鸡,就要收取10元打包费。

针对体积较大的菜品,需要逐个打包的话相对合理,但体察员收到外卖时却发现10份素鸡被打包在一个盒子里。经统计,有8家外卖店铺将多份食品装在一个打包盒里,并且重复收取了打包费。

体察员表示,商家没有经过确认就把食品打包在一起,上面食物的汤汁已经影响到了下面的食物,导致口感、味道不佳,花更多的钱却没有得到更好的体验。而外卖商家则表示打包费规则是平台设定的,商户可以在后台设置不收取打包费或按件累计收费,无法做到按实际打包盒精准收费。

金山区消保委表示,这种强制打包费的做法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外卖产品的价格理应包含基本的打包费用,在消费者购买外卖食品时,打包是服务的一部分,理应被包含在食品价格中,而无须额外收费;将外卖打包费作为价外收费,实际上是一种“低开高走”的商业套路,消费者在比较不同品牌、不同平台的外卖价格时,往往会因为额外的打包费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这种做法不仅模糊了价格透明度,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包装袋、包装盒等进行额外收费,这不仅未能有效减少外卖包装的使用,反而因为外卖包装成为了一个新的利润来源,导致其使用量不减反增,这种做法背离了环保的初衷,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对此,金山区消保委呼吁规范外卖市场的收费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外卖服务时,要仔细阅读费用明细,避免因不透明的收费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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