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消費者報

一個打包盒重複收多份打包費,上海市金山區消保委呼籲——

外賣平臺應加強管理

劉浩

本報上海訊(記者劉浩)買10份素雞,支付10元打包費,卻只放入1個打包盒中……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現代農業專業辦、上海市金山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外賣點餐打包費消費調查,發現外賣打包費存在重複收費的問題。對此,金山區消保委督促平臺加強管理,規範商家包裝收費問題。記者日前從上海市金山區消保委瞭解到,目前,外賣平臺回覆將積極推進外賣打包費優化工作。

據瞭解,本次調查選擇提供外賣服務的12家餐飲店鋪,安排體察員通過平臺下單指定菜品,如大排、滷蛋、素雞等體積較小,容易出現打包費重複收費的單品。關注在線上下單不同份數的過程中,打包費金額變化、最終收費以及收貨後各訂單的實際打包情況。

體察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少外賣店鋪的打包費下單時是“按件收取”的。例如,下單1份素雞,收取1份打包費1元,下單2份素雞,收取2份打包費2元,依此類推,如果下單10份素雞,就要收取10元打包費。

針對體積較大的菜品,需要逐個打包的話相對合理,但體察員收到外賣時卻發現10份素雞被打包在一個盒子裏。經統計,有8家外賣店鋪將多份食品裝在一個打包盒裏,並且重複收取了打包費。

體察員表示,商家沒有經過確認就把食品打包在一起,上面食物的湯汁已經影響到了下面的食物,導致口感、味道不佳,花更多的錢卻沒有得到更好的體驗。而外賣商家則表示打包費規則是平臺設定的,商戶可以在後臺設置不收取打包費或按件累計收費,無法做到按實際打包盒精準收費。

金山區消保委表示,這種強制打包費的做法不僅影響了市場的公平競爭,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外賣產品的價格理應包含基本的打包費用,在消費者購買外賣食品時,打包是服務的一部分,理應被包含在食品價格中,而無須額外收費;將外賣打包費作爲價外收費,實際上是一種“低開高走”的商業套路,消費者在比較不同品牌、不同平臺的外賣價格時,往往會因爲額外的打包費而難以做出準確判斷,這種做法不僅模糊了價格透明度,也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對包裝袋、包裝盒等進行額外收費,這不僅未能有效減少外賣包裝的使用,反而因爲外賣包裝成爲了一個新的利潤來源,導致其使用量不減反增,這種做法背離了環保的初衷,也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

對此,金山區消保委呼籲規範外賣市場的收費行爲,促進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外賣服務時,要仔細閱讀費用明細,避免因不透明的收費而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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