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镇江日报

本报讯(景泊 孔琤)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分区销售,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镇江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走进电动车销售点,开展新国标电动车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民警向市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告知如何分辨车辆类型,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使用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上路,每年必须购买交通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将按照机动车进行认定。驾驶人酒驾或者醉驾,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处罚。”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仅上路门槛最低,而且上牌完全免费,不需要驾照,非常适合日常代步。“这种车型主要满足以下五个标准: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电池电压不高于48伏;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同时车辆带有脚踏骑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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