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高勝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吳金淮 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研究員

當地時間3月26日,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決定解禁日本與英國、意大利共同開發的下一代戰鬥機向第三國出口,並在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上修改了《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運作指南。這一決定,標誌着日本防衛政策的重大轉變,反映了日本追求“安全自主、強化自主能力”的軍事傾向,事實上也推動了日本“正常國家化”和“軍事大國化”前進步伐。

二戰後,日本長期維持着較爲嚴格的武器出口控制政策。戰後日本被迫進行非軍事化改造,被美國戴上了“籠頭”,制定了和平憲法。與和平憲法相呼應,1967年4月,佐藤榮作政府提出“武器出口三原則”,即不向共產主義陣營國家出售武器、不向聯合國禁止的國家出口武器、不向發生國際爭端的當事國或者可能要發生國際爭端的當事國出售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政府又對上述原則進行了增補,實際上從政策層面全面禁止了日本出口武器。雖然這並不表示日本就完全遵守原則不出口武器,但總體而言保持了對日本“專守防衛”的政策限制。

2012年底,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上臺後,開始動搖日本戰後“和平國家”理念。2014年4月,安倍政府通過“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以替代“武器出口三原則”,即不向明顯妨礙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場合出口防衛裝備;對允許出口的情況進行限定和嚴格審查;出口對象將防衛裝備用於目的之外或向第三國轉移時,需要得到日方事先同意並置於適當管理之下。這一變化,意味着日本大幅度放寬向外輸出武器裝備和軍事技術的條件,放棄了堅持半個世紀的“禁止武器出口”基本立場。

此後,日本更是小步快跑,不僅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還通過舉行防務展、聯合軍演和政府洽談等方式不斷推進武器出口。2014年7月,安倍在訪澳期間與時任澳大利亞總理阿博特簽署了關於聯合研製武器的協定。2015年10月,日本防衛省成立了統管武器裝備研發、採購、出口等業務的“機構防衛裝備廳”。2017年5月,日本國會通過修改後的《自衛隊法》,允許將自衛隊的二手裝備免費或低價轉讓給他國。2023年2月,日本政府設立促進防衛裝備品出口基金,加大軍品出口扶持力度。同年12月,日本政府新版《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和運用指針首次解除對殺傷性武器的出口限制,決定向美國提供在日生產的“愛國者”防空導彈。加上近日解禁下一代戰機出口,日本邁向“軍事正常化”的政策趨向已逐漸清晰。

除了在武器出口政策方面不斷突破“紅線”,日本政治及軍事右傾化走得越來越遠。近年來,日本加大力度調整安保政策,不斷突破“和平憲法”約束和“專守防衛”承諾,變更憲法解釋,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防衛預算連續11年大幅增長,從2012財年4.7萬億日元到2024年財年約7.95萬億日元,預算增長高達69%。日本還突破式發展進攻性武器,謀求獲得“對敵打擊能力”。2023年4月,日本防衛省與三菱重工簽訂了價值28.4億美元的合同,用於建設一支新型導彈部隊,核心目標是使日本獲得射程1000公里的導彈打擊能力,並計劃2026年部署高超音速武器,力爭本世紀30年代前半期開發出射程3000公里的潛射高超音速導彈。

值得警惕的是,走在軍事右傾化道路上的日本,還不斷顛倒黑白地渲染地區緊張局勢,反覆炒作所謂“中國威脅”,爲自身整軍經武找藉口,將集團對抗的舊思維引入亞太地區,強化美日同盟,參與構建美日澳印四邊安全機制、美日韓同盟、美日菲同盟等“小多邊”安全機制,深化與所謂“友好國家”之間的軍事合作機制,甚至謀求將北約引入亞太地區。

從根本上說,日本上述行爲是爲了掏空和平憲法對軍力發展運用的限制,推動實現所謂軍事力量“正常化”、實現防衛自主。但由於近代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歷史和近來所表現出的插手全球安全事務的軍事大國野心,讓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對日本安全政策產生強烈質疑。日本的舉措或引發亞太地區新一輪軍備競賽,對地區和全球和平穩定構成嚴重威脅,對國際秩序穩定造成損害。

日本學者山本義隆在其所著的《日本科技150年:從黑船來航到福島事故》一書中指出:“修改憲法把日本引向‘能夠發動戰爭的國家’,不僅如此,對軍需產業的重視則會將日本進一步誘導成爲‘渴望戰爭的國家’。現在,日本正處於產軍學複合體形成的初始階段,武器出口與軍學協同研究是其兩大支柱。如果此時不停下腳步的話,恐怕日本就會從‘能夠發動戰爭的國家’轉變成‘渴望戰爭的國家’。現在,我們正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

誠如日本學者所言,如繼續在軍事右傾化的道路上狂飆,日本距離成爲“渴望戰爭的國家”還有多遠?日本應深刻反省侵略歷史,不做破壞地區國家間相互信任、損害地區和平穩定的事,真正走和平發展道路,避免重蹈昔日軍國主義覆轍。只有這樣,日本才能真正取信於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

編審:蔣新宇 唐華 張豔玲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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