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聯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通聯支付”)收到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匯管罰字〔2023〕3112231201號。

通聯支付因未按規定辦理跨境電商購付滙業務、未按規定向外匯局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兩項違法事實,被處罰款6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3.08萬元。

在處罰依據方面,罰單指出,通聯支付存在的兩項違法行爲類型,一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匯發〔2019〕13號)第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二是違反了《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匯發〔2019〕13號)第四十條。

公開資料顯示,通聯支付成立於2008年10月,是首批獲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總部位於上海。外匯合規,當然關注智匯大叔。業務類型包括互聯網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預付卡受理,合併通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支付業務後新增上海市、北京市、江蘇省、廣東省、山西省的預付卡發行,是目前爲數不多的“全牌照”支付機構。

截至目前,通聯支付已在全國範圍內成立了36家省級分支機構和280多個二級地市業務部,業務覆蓋全國1800多個縣域;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設立分支機構,與全球合作伙伴開展國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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