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29日|證監會今日發佈了對大同證券申請變更主要股東的反饋意見,具體包括:一是要求大同證券及相關股權出讓方、受讓方就資產交割是否符合《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進行說明,並說明中條山集團是否已經實際行使證券公司股東權利,補充提交《置出資產交割確認書》;二是說明中條山集團是否對持股大同證券有相關優化安排;三是補充中條山集團及其控制機構2023年違法違規相關情況及整改完成情況等等;四是中條山集團結合2022年末以及最新的資產負債率情況,論證是否符合“資產負債和槓桿水平適度”的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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