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薛冰冰 实习记者 马欣雨

2024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这是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此之前,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

政策产业共振下,低空经济概念持续火热,也打开了一个万亿级的产业新赛道。有研报指出,2024年或成为低空经济发展元年,通用航空、运行保障、低空运营等相关产业链将迎来发展机遇。

民航局作为国家民用航空事务主管部门,在推动低空经济发展中主要承担着行业管理职责。为此,民航局3月29日专门召开推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低空经济相关业态近年来取得的积极成效。并表示下一步要立足自身职责,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为开辟低空经济新赛道贡献民航力量。

细化无人机适航审定管理工作

无人驾驶航空飞行活动是低空经济未来发展的主要牵引。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23年底,国内现有实名登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126.7万架,同比2022年增加32.2%,持无人机操控员执照19.4万人。2023年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累计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幅11.8%。

从应用场景来看,无人驾驶航空器服务范围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目前,无人机物流配送业务已延伸到城市商圈与社区,电动垂直起降(eVTOL)机型的适航审定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

例如,去年10月中旬,亿航智能EH216-S无人驾驶载人航空器中旬获颁全球首张无人驾驶eVTOL型号合格证,认证并交付客户后,将会在低空游览、城市观光等场景开展商业化运营。峰飞航空科技自主研发的货运版eVTOL也于今年3月22日获得了民航华东局颁发的型号合格证,未来将给国内商业物流市场带来新机遇。

航空器TC适航取证是保障航空器安全、准予进入市场商业运营的前提。为了更好地满足无人机适航审定需求,民航局方面称,已充分考虑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的差异特点,提出了分级分类管理方法与审查方式,发布无人机适航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细化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方面的规范要求。

一是针对已经设计定型的存量中、大型无人机系统适航管理平稳过渡问题,组织编制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安全评定指南》,多次组织行业专家讨论完善,已于2024年2月正式发布;二是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针对型号数量较多的中型无人机,编制了《限用类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型号合格审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开展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示范

无论有人机还是无人机,要融入到国家空域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必须不断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提升低空航行服务保障能力。

民航局发布会上介绍,经过多年的体系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三级体系基本建成,低空情报气象监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飞行计划管理逐步简化。下一步,就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方面,民航局将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空域分类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以空域分类为基础全面优化低空资源使用效能,增加低空可飞空域。二是会同地方政府加快服务站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目前部分省市仍未规划和建设飞行服务站。民航将组织各地区管理局开展服务站符合性检查和互联互通工作,纳入民航空管运行体系。充分发挥服务站窗口作用。

民航局方面称,通过飞行服务体系理顺各类低空用户间的沟通渠道,低空用户只需通过“一个网络”实现计划提交、受理、审批、服务、保障、运行。持续提升低空航空情报、气象服务能力,增加低空情报、气象等产品的供给。

三是不断优化完善低空航行服务体系和能力,加强有人机与无人机的运行协同。研究建立低空三维数字化空域地理信息系统,组织推进北斗导航、卫星通信、自主飞行等技术应用,构建天地一体的低空通信导航监视网络。通过数据互联共享,加强有人机与无人机的协调运行管理。

随着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的加快建设,无人机试点运行工作有望提速。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累计批准建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17个试验区和3个试验基地,实现了城市场景、海岛场景、支线物流和综合应用拓展等典型运行场景和应用的覆盖。下一步,民航局将加强规划、资源和业务统筹,以城市场景为重点开展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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