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ST三盛(即三盛教育,SZ300282,股價1.32元,市值4.94億元)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因“未爲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解聘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北京證監局對上市公司、董事長戴德斌、總經理周俊、董事會祕書張發軍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2023年12月29日,公司公告擬聘請深圳旭泰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以下簡稱深圳旭泰)擔任公司2023年度審計機構,於2024年1月18日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雙方於2024年2月27日簽訂《業務約定書》。

2024年3月14日,公司在未與深圳旭泰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以深圳旭泰主動辭任爲由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變更年審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事項,會上依據未加蓋深圳旭泰公章的《終止函》,向參會董事表示深圳旭泰已主動辭任。

*ST三盛會後無法向參會董事提供加蓋深圳旭泰公章的《終止函》,而是於2024年3月15日向深圳旭泰發送了《告知函》,主動解聘深圳旭泰。

*ST三盛2024年3月14日首次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變更年審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事項時,向獨立董事提供的變更年審機構的信息與事實不符,未爲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此外,*ST三盛在解聘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2023年年審會計師事務所深圳旭泰前,未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相關事項,直至2024月3月22日才重新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關於解聘深圳旭泰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擔任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的議案》。

《決定書》顯示,*ST三盛的上述行爲違反了相關規定。戴德斌作爲公司董事長、周俊作爲公司總經理,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張發軍作爲董事會祕書,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第一項違規行爲負有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ST三盛及相關負責人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前述問題反映出*ST三盛公司內部治理混亂,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

北京證監局表示,現要求*ST三盛及相關負責人完善公司內控管理,強化對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的法律培訓,就公司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切實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