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銀行因理財業務等9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385萬元,同時有2名責任人領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台州監管分局4月7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台州銀行被罰款385萬元,涉及的9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理財業務未專營管理問題未真實整改;賬外提取浮動管理費,並通過對部分理財產品進行回補操作,以調節產品收益率;風險隔離不到位,浮動管理費與理財資金混用於投資;向銀行員工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貸款管理不到位,個人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買理財產品且未及時糾偏;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未對異常現象採取相應控制措施;通過不正當方式吸收存款;客戶敏感信息保護不到位。同時,時任台州銀行金融市場部兼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林仙兵、時任台州銀行黃岩寧溪小微企業專營支行客戶經理邵成淵被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3月27日。

台州銀行官網顯示,目前臺州銀行有兩款在售自營理財產品,18款代銷理財產品,其中部分理財計劃免除浮動管理費,部分根據理財計劃投資情況計算浮動管理費。

台州銀行創立於1988年,2002年成爲全國首家以市場化方式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台州銀行2023年四季度信息披露報告顯示,2023年,台州銀行未經審計合併口徑下實現營業收入125.52億元,同比增長11.87%;實現歸母淨利潤45.64億元,同比增長14.36%。截至2023年12月末,台州銀行合併口徑下資產總額4024.12億元,同比增長8.22%;合併資本充足率15.42%,合併一級資本充足率13.18%,合併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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