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新一輪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再提速,4月8日上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縣域監管支局統一掛牌,標誌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系統“四級垂管”架構正式建立,金融監管組織體系進一步完善,金融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重要進展。縣域監管支局的設立增強了對縣域內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以及新興金融業態的風險監測和防控能力。在分析人士看來,通過成立縣域監管支局、充實監管力量,將更好地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縣域分支機構的日常監管,進而有利於降低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縣域監管支局掛牌成立

深化金融管理體制改革對於中國經濟的穩健運行與長遠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我國新一輪金融監管機構改革始於2023年3月7日,彼時,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祕書長肖捷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方案提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原銀保監會基礎上組建,將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同時,不再保留銀保監會。

2023年5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成立並揭牌,並在全國範圍內設立了36家派出機構,包括北京、上海等中國內地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監管局,再加上深圳、大連、寧波、廈門、青島5個城市的監管局。兩個月後,7月20日上午,北京、上海、廣東、四川多地派出機構統一掛牌,也預示着金融監管資源整合和協同效應進一步得到提升。

縣域機構改革是本次改革的重要內容,縣域監管支局掛牌成立,將爲構建完備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推動金融監管高質量發展築牢堅實基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支局負責人在當天掛牌儀式上一致表示,認真落實總局黨委工作要求,結合新時代金融監管職責使命,聚焦強化“五大監管”發揮好監管“堅強前哨”作用,圍繞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認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特別是以機構改革爲契機,深入開展“新機構新作風新建樹新形象”工程,勇當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金融監管“鐵軍”。

縣域監管支局的設立使得金融監管觸角延伸到最基層。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縣域監管支局的設立將會使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監管能力、範圍職責得到補充,實現整個金融監管全覆蓋,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是金融監管體系重要的基礎。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強調,縣域監管支局成立之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系統基本形成“總局-省局-分局-支局”的監管體系,有助於構築全覆蓋、無縫隙的金融監管架構,更好地實施“五大監管”,有助於更好地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縣域是金融風險高發的環節,成立縣域監管支局、充實監管力量,將更好地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縣域分支機構的日常監管,進而有利於降低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所有金融活動都將被納入監管

從“大一統”到分業監管,回顧我國金融改革的歷史進程,金融監管體制從合併到分離的背後,有着不同的市場背景和需要。1948—1991年間,我國金融業處於混業監管的時代,由人民銀行統一監管所有的金融活動,同時分業監管的“種子”也在悄然播撒。1979年開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先後或獨立、或恢復、或設立,逐步將人民銀行的商業銀行業務分離出去,使其專注於貨幣政策制定和執行、維護金融穩定等中央銀行的核心職能。

1992—2002年,金融分業監管趨勢更加凸顯。隨着市場主體公司數量不斷增加、證券交易所等機構成立,統一監管保險、銀行、信託、證券公司“不再可行”,由此,證監會、保監會先後在1992年和1998年設立。

下一個階段則是2003年4月,彼時原銀監會成立,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一行三會”分業監管體系確立。在此之後,直至2018年4月,爲強化跨行業、跨市場金融風險監管能力,原銀保監會正式掛牌運行,金融監管框架轉變爲“一行兩會”。

隨着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不斷加快,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職能經歷了從集中、全面到逐步細分、剝離的過程。

據媒體報道,近日,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召開了關於1571家縣(市)支行人員劃轉的會議,落實人民銀行縣(市)支行所有人員劃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事宜。此次會議的召開,意味着人民銀行1571家縣(市)支行人員正式劃轉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董希淼指出,作爲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在縣域的主要監管力量,下一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縣域監管支局應推進部門協同、央地協同,加強與人民銀行、證監會地方派出機構的溝通協調,加強與地方黨委金融委和總局的協同配合,發揮好中央和地方的監管合力,既要進一步實施強監管、嚴監管,更好地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又要推動金融機構做好“五篇大文章”,實現金融高質量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在資深金融政策專家周毅欽看來,此前,監管支局以監管組的形式存在,在資源配置、人員配備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侷限性。正式掛牌後,明確監管支局的職能和責任,爲其提供更加充足的監管資源和支持,確保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在人員結構中,大部分省(市)以縣級人民銀行支行併入當地市級金融監管分局,從而成立縣級監管支局,極大地充實了市縣級監管部門的力量,使金融監管隊伍“兵強馬壯”。

金融監管資源整合後,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將圍繞哪方面進行?曾剛進一步指出,工作重點將圍繞強化“五大監管”展開,持牌金融機構、地方準金融主體,還有一些非法金融活動都會被納入管控範圍之內,這也意味着現代金融監管體系,金融業態的整體競爭力、效率、規範進程、風險防控能力將進一步得到提升。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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