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0歲的光大集團原董事長唐雙寧正式被提起公訴。

4月12日,高檢網發佈消息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將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據爲己有,數額特別巨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光大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唐雙寧出生於1954年,從2007年至2017年擔任光大集團董事長。

唐雙寧畢業於遼寧財經學院(現東北財經大學),並在畢業後(1982年)加入建設銀行遼寧省分行。1989年8月,唐雙寧從建設銀行瀋陽市分行常務副行長任上調任央行瀋陽市分行副行長。隨後,唐雙寧歷任央行瀋陽市分行行長、信貸管理司司長、貨幣金銀局局長、銀行監管一司司長等職務。2003年,原銀監會成立,唐雙寧擔任銀行監管一部主任,並於同年擔任副主席,直到2007年調任光大集團董事長。

唐雙寧喜好詩書畫,筆名霜凝,著有詩集《霜凝詩詞選》《若水齋詩集》、散文集《負笈集》等。

在退休5年多後,2023年7月15日,唐雙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1月6日,唐雙寧被開除黨籍。

經查,唐雙寧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力,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利用職權大肆宣傳個人書法等作品,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並閱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違規批准購置樓堂館所、佔用單位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他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幣等禮品和禮金;貪圖享樂,接受“管家式”服務;既想當官又想出名,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爲他人在貸款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今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依法對唐雙寧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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