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波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海港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因EAST標準化監管數據錯漏報,被罰款30萬元。

時任浙江海港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結算部和財務部經理鄭薇對上述事由負有責任,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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