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2日|深交所表示,擴大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適用範圍,調低財務造假退市的年限、金額和比例,增加多年連續造假退市情形。區分一年、連續兩年、連續三年及以上三個層次:一年爲虛假記載金額“2億元,佔比30%”;兩年爲“合計3億元,佔比20%”;三年及以上被認定虛假記載即退市,堅決打擊惡性和長期系統性財務造假。一年、連續兩年標準適用於2024年度及以後年度的虛假記載行爲;三年及以上標準適用於2020年度及以後年度的虛假記載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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