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吴瞬

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创业板上市门槛进行了调整。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适度提高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是落实证监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的具体举措之一,旨在进一步推动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促进创业板高质量发展。

调整上市门槛有助从源头上提高创业板上市企业质量

上市财务指标是企业发行上市的关键条件,是衡量上市企业质量的重要指标。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之初设置了多元化的上市财务指标,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三套标准:一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从前期实践看,一方面,目前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是偏低的,引导拟上市企业分流到合适板块的作用发挥得不充分,部分“踩线”达标的拟上市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并没有达到上市公司的要求就来“闯关”,大量申报企业主动撤回、创业板审核整体淘汰率进而超过40%,与偏低的上市财务指标存在较大关联;另一方面,近年来,实际过会进而上市企业的财务指标,事实上已普遍高于前述标准,有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提高上市指标水到渠成。经过认真分析、系统研究,特别是充分参考近年来创业板新上市企业和在审企业情况,本次适度提高部分创业板财务指标,丰富综合性指标,有助于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合适的板块上市。

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创业板需要着力服务于优质的成长性创新创业企业,现行上市条件中的财务标准下,一些利润规模小的拟上市企业缺乏必要的抗风险能力和发展潜力,未来成长的基础因此并不牢固。新修订的创业板上市条件依然沿用了原有的三套标准体系,第一套标准适度提高了盈利门槛,突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第二套标准对预计市值以及收入规模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有潜力的“优创新、高成长”企业直接融资质效。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现实需要看,适度提高在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指标,有助于提升创业板市场的稳定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对于创业板拟上市公司而言,能否准确选择符合自身特点的上市标准,是决定其能否成功上市的关键因素之一。

某学者认为,“调整后的上市标准更好地适应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支持各类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目前,很多不同规模、类型的企业都有在创业板上市的意愿,但其中部分企业抗风险能力并不突出,各方面条件还不够成熟;如这类企业集中申请上市,将会面临较长时间的排队等待。新修订的创业板上市财务标准有助于缓解上市排队现象,畅通企业融资通道。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第一套标准更适合多数具备稳定盈利能力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第二套标准更适合少数盈利规模相对较小,但质地非常好的企业;而第三套标准更适合极具发展潜力和战略价值的企业。”

此次修订后,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层次更加清晰,有利于实现支持优质企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目的。数据统计结果显示,目前市值超过200亿元的注册制创业板公司中,超过90%的公司上市前财务数据符合新的净利润标准要求。新的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有助于为真正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精准提供融资支持。

调整上市门槛总体符合市场预期

市场各方普遍关注,此次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的提升对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将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该问题采访了多位市场人士。

“对我们拟申报的项目影响不大。去年下半年,为适应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我们也提高了投行业务的质控和内核标准,2024年准备申报创业板项目的盈利规模均大幅超过新修订的上市条件。”某券商投行业务负责人如是说。

“对我们影响很小。”某创业板拟申报公司财务总监回应,“我们做过统计,创业板大多数优秀企业上市前一年净利润都在6000万元以上;特别是近半年,超过90%的公司上市前一年净利润都在6000万元以上,中位数在8000万元以上。我们公司之前的计划就是等净利润超过8000万元后再申报创业板。”

某律所合伙人指出,“近年来创业板新上市公司的实际利润规模已经大幅超过现行上市条件,修订上市财务指标能够有效消除创业板存在隐性门槛的质疑,增强企业发行上市预期。”

某公募基金首席分析师表示,“此次修订上市财务指标整体符合预期,主板、创业板净利润规模的差异化要求更加明显,有助于投资者准确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标的。”

修订后的上市门槛对真正优质企业上市仍有应有的包容性

除第一套上市标准的调整外,第二、三套标准能否为优质企业提供包容性也是市场的热点。据了解,本次上市条件的调整以创业板首发在审企业和近年新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在调整第二、三套上市标准时充分考虑了对优质企业的包容度。

“一直以来,我们在第二、三套标准的选用上就非常审慎。只有发展潜力明显的优质项目,我们才会考虑同意企业选用第二、三套标准申报。”某券商保荐业务负责人解释道。

某智能驾驶企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创业板第二套上市标准非常契合我们公司的特点。目前公司已经具备相当的收入规模,但盈利水平距离第一套标准的门槛还有一定距离。”记者发现,创业板第二、三套上市标准对优质企业的包容性还是非常强的,目前市值超过200亿元的创业板注册制公司上市前相关指标均符合新修订的第二套上市标准要求。

创业板进一步强化板块定位,更突出成长性和创新性

自2009年设立以来,创业板始终秉持“优创新,高成长”的发展理念,众多优质企业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宁德时代上市六年收入增长18倍;迈瑞医疗上市五年净利润增长3倍;汇川技术上市十三年收入增长75倍,净利润增长41倍……企业的快速成长充分展现了创业板对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强大推动力。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证监会相关政策文件,强调创业板的成长性要求,目前深交所正同步修订《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从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进一步明确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具体表现形式,并适当提高反映创新企业成长性的相关指标。同时,为进一步压严投行“看门人”责任,引导保荐机构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功能性要求放在首要位置,新修订的规则也将对保荐机构提出更高要求。保荐机构应当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对项目是否符合创业板“三创”“四新”定位,是否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加强甄别;在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逐条核查相关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后,再提交申报文件。

经过此次优化调整,相信创业板必将在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好的功能作用。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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