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佈《關於關閉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批覆》。

該發佈信息顯示,自收到該批覆之日起,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應當停止一切經營活動,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交回金融許可證,並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

在清算過程中,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應接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的監督指導,涉及外匯審批或覈准的事項,應經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批准。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出具清算報告,報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確認,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並予以公告。

就此,渣打中國有關負責人對記者回應表示,“和衆多中外金融機構一樣,渣打銀行持續對資源配置進行評估,持續對營業網點和渠道進行優化,持續提升數字金融服務能力,旨在爲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綜合上述考慮,經相關監管部門批覆同意,我們決定關閉呼和浩特分行,並將妥善做好相關各項工作。”

“中國是渣打集團最爲重要的戰略性市場,我們對中國的長遠承諾堅定不移,並看好中國經濟長期發展。”渣打中國有關負責人強調,2024年,渣打將持續把握中國高質量發展的機遇,基於客戶需求積極拓展在華業務的廣度和深度。近期,渣打集團全資設立的渣打證券(中國)有限公司、渣打中國獲得監管批准後新設的合肥分行也已開始展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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