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IPO再融资组/钟文

近日,证监会拟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标,旨在坚守板块功能定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强化科创属性要求。

本次《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二是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由“5项以上”调整为“7项以上”;三是将“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 20%”调整为“达到 25%”。

梳理在审的87家科创板拟IPO企业(不包含已终止及注册生效企业截至4月15日)后发现,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科能 )、深圳善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家公司将不符合科创属性新规。此外,还有国宏工具系统(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踩线达标”或“突击达标”。

其中株洲科能与前一任IPO辅导机构对申报上市板块产生了分歧,可株洲科能仍更换券商冲刺科创板。事实上,株洲科能不仅不满足科创属性新规关于研发投入的要求,即便参照旧规也是勉强达标。但株洲新能IPO前夕大幅增长的研发材料费存疑,部分研发项目材料费畸高,可对应的员工和职工薪酬却寥寥无几。与同行可比公司相比,株洲科能研发费用中的材料费占比显著偏高。此外,株洲科能2020年的研发费用有双版本,可相差金额高达1000万元以上,数据真实性待考。

现有指标不满足科创属性新规

招股书显示,株洲科能的主营业务是4N以上镓、铟、铋、碲等稀散金属元素及其氧化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高纯镓、高纯铟以及 ITO 等靶材用铟(4N5-5N)、氧化铟、氧化镓等电子级稀散金属系列产品,和工业镓、铋及氧化铋等工业级稀散金属系列产品两大类。

2020-2022年,株洲科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5.71亿元、6.79亿元,三年合计15.89亿元;分别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0.08亿元、0.26亿元和0.44亿元。2021年和2022年,也就是公司计划冲刺IPO的前夕,株洲科能的营收和净利润都大幅增长。

株洲科能的研发费用也大幅增长。2020-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1,678.56万元、2,661.92 万元和2,981.22万元,合计7,321.7万元,达到了“旧规”6000万元的要求,但研发费用率为4.61%,没有达到5%(与研发投入总额有一项达标即可)。

近日,证监会次《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大于6,000 万元”的要求提高至8000万元,因此株洲科能的研发投入总额、占比都满足不了新规的要求。

“突击达标”背后疑点重重  是否借研发材料费满足科创属性要求?

上文提到,株洲科能IPO前夕研发费用大幅增长,是公司能够满足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关键。此外,株洲科能研发人员占总员工人数的比值,也是刚刚超过10%的及格线。

不过株洲科能IPO前夕大幅增长的研发费用存疑:一是公司研发费用构成中,材料费占比远超同行可比公司;二是公司部分研发项目材料费畸高,可对应的员工和职工薪酬却寥寥无几。

首先看公司研发费用结构。2020-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中的材料费金额分别为1390.11万元、1987.07万元、2018.25万元,占当期研发费用总额的比值分别为82.82%、74.65%、67.7%;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38.01万元、233.72万元和364.98万元,占比分别为8.22%、8.78%、12.24%。

正是靠着材料费的大幅增长以及高占比,株洲科能才能勉强满足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要求,但公司研发材料费占比显著偏高。

在株洲新能可比公司中,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美)也正在冲刺科创板IPO。报告期内(2019-2021年),北京通美累计研发投入为16,210.1万元,研发费用率为 8.52%,皆高于株洲科能。此外,北京通美的研发投入指标也符合新规的要求。

在北京通美的研发费用结构中,职工薪酬占比在40%-50%,远超株洲科能的10%左右;北京通美研发费用中的材料费占比为30%-40%,远低于株洲科能的70%-80%;北京通美报告期末的研发人员为187人,远超株洲科能24名研发人员;北京通美报告期末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为61项,远超株洲科能的15项。(注:北京通美和株洲科能都没有将研发投入资本化,因此具备可对比性)

那株洲科能的研发材料占比为何如此之高?是否有猫腻?申报资料显示,株洲科能部分研发项目消耗的材料费,显著高于对应的研发人员及职工薪酬。

如高纯镓粒工艺研发项目,2022年度消耗的研发材料费用为495.03万元,占年度研发材料费总额的24.53%,该项目对应的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为17.52万元。按照株洲科能2022年度研发人员年均薪酬13.32万元计算,公司该项目对应的研发人员为1-2人。

令人感到疑问的是,高纯镓粒工艺研发项目消耗了公司2022年四分之一的研发材料费用,却只用了1、2人完成。

又如株洲科能的MBE级镓和铟研发项目,2023年上半年消耗的研发材料费为268.42万元,占747.11材料费总额的35.93%,但该项目对应的职工薪酬仅为11.09万元,对应的员工也是1-2人。为何该项目消耗超三分之一的研发材料费,却只用一两个人完成?

再如株洲科能氧化镓颗粒制备工艺研发项目,2021年消耗的材料费用787.9万元,占当年研发材料总额(1,987.07万元)的39.65%,接近40%。然而该项目2021年对应的研发人员员工薪酬为10.21万元,也是仅用了1、2个人。

株洲科能从2021年开始,每年都有消耗材料费畸高的研发项目,而对应的职工薪酬及员工却很少。研发材料费的大幅增长,带动了整体研发投入大幅增长,公司客观上也满足了科创属性的要求。

前任保荐券商对申报板块有异议 不同版本研发费用出现巨大矛盾

株洲科能的科创属性不仅受到投资者质疑,公司前任辅导券商也存在异议。

申报材料显示,株洲科能于2022年4月在湖南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2023年1月30日,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终止辅导协议》,终止的原因是招商证券在辅导期内就辅导工作安排与公司上市计划存在分歧,涉及上市申报时间、上市板块等。

后来,株洲科能将保荐券商变更为申港证券,申报科创板IPO。据此推测,招商证券可能是不太推荐株洲科能登陆科创板。

事实上,株洲科能其他非科创属性指标也备受质疑。如公司研发人员中有40%左右是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研发部分负责人暨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赵科湘也是大专学历。

此外,根据保荐工作报告, 2020年株洲科能研发费用的账面金额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金额有1047万元的差异,而公司招股书申报的2020年的研发费用金额仅1,678.56万元,这么小的金额竟能有如此之大的差异,株洲科能研发费用的真实性能否保证?

株洲科能称,上述差异主要系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研发费用中未对研发产生的降级料价值进行估算以及未包含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株洲科能并没有说明差异1047万元是招股书中多还是高新技术认定多。如果高新技术认定多,公司是否涉嫌虚假申报骗税?如果是招股书中金额多,是否涉嫌虚假陈述?这都有待公司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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