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鴻博股份2023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後與原業績預告存在重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公司接連收到監管警示函、關注函。

1月11日,鴻博股份披露《2023年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3年營業收入爲8.5億元至9.98億元,淨利潤爲盈利3740萬元至5610萬元。

4月13日,公司披露《2023年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顯示,因設備銷售收入原入賬時間未得到審計機構認同,預計2023年營業收入變更爲5.9億元至6.5億元,淨利潤變更爲虧損5000萬元至5800萬元。

對此,4月15日,福建證監局出具《關於對鴻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警示函指出,鴻博股份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鴻博股份時任董事長倪輝、財務總監浦威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福建證監局決定對鴻博股份及倪輝、浦威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同時,還將對公司開展現場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採取下一步監管措施。

同日,深交所亦對此公司下發《關注函》,指出,鴻博股份涉嫌違反《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相關規定,後續將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啓動紀律處分程序。

截至4月16日,鴻博股份股價報17.93元/股,跌幅9.99%,已連續兩日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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