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6日|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表示,實施ST針對的是有盈利的企業,即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爲正值且母公司報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潤爲正值的公司。在判斷實施條件上,只有當三年累計的分紅比例(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低於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年均淨利潤的30%)和分紅金額(主板爲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分紅金額低於5000萬元,科創板和創業板爲3000萬元)均不滿足要求時,纔會被實施ST。以2020-2022年度數據測算,滬深兩市可能觸及該標準的公司數量僅80多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