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鳳凰網財經綜合

昔日青海首富肖永明又涉刑事案件了。

3年前,他曾因非法採礦案被逮捕,隨後被判3年。但去年重審時,改判無罪。

4月16日,肖永明爲實控人的藏格礦業(000408.SZ)開盤大跌4.17%,截至收盤,藏格礦業跌9.98%,報29.12元,總市值460.22億元。

今年以來,藏格礦業已先後兩次收到補繳稅款的通知,涉及補繳稅費及滯納金6.68億元。

實控人涉嫌刑事案件已被監視居住

4月15日晚間,藏格礦業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肖永明家屬的通知,肖永明因涉嫌刑事案件被自貢市公安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藏格礦業表示,肖永明目前未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上述事項對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亦不會導致公司股權權屬產生重大不確定性,亦不會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目前公司日常經營運作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資料顯示,肖永明原本在公司董事會任職董事長職務,但於2019年8月離任,自此未在上市公司任職,這背後與市場禁入的處罰有關。

2019年9月,因虛增收入、虛增利潤,信披違規等罪名,深交所發佈《關於對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公告》,對藏格控股、肖永明等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2019年12月,青海證監局決定,對藏格控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肖永明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並處以90萬元的罰款。

根據2023年年報,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肖永明直接持有藏格礦業1.56億股,佔總股本比例爲9.85%,爲公司第三大股東。同時,肖永明還通過旗下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四川省永鴻實業有限公司合計持有上市公司27.44%股權;另外,肖永明配偶林吉芳持有上市公司0.22%股權。

就此番肖永明涉嫌刑事案件被監視居住,北京權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楊斌律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被指定監視居住是一種強制措施,一般最長時間爲6個月,後續會視情況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藏格礦業原是一家經營礦業投資以及國際、國內貿易及珠寶的企業。2016 年下半年,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自2016年11月至2021年12月3日主營業務爲投資與投資管理、貿易、鉀肥、碳酸鋰、化肥生產銷售等業務。2021年12月4日至今,主營業務爲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採、投資與投資管理、貿易、鉀肥、碳酸鋰、化肥生產銷售等業務。

曾因非法採礦案判3年,重審無罪

2016年,在胡潤百富榜上,肖永明曾以265億元排名第64位,登青海首富。他也因“鉀肥大王”“青海首富”的稱呼而被外界熟知。

出生於1964年的肖永明,籍貫爲四川安嶽,1996年前往青海格爾木,與人合夥開了飯店。2002年,肖永明又從餐飲業跨界做起了鉀肥生意,成立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

據悉,藏格礦業從青海察爾汗鹽湖起步,隨後進軍西藏銅礦、鹽湖,目前爲國內第二大氯化鉀生產企業,於2016年借殼金源谷完成上市。

2022年6月30日晚間,藏格礦業發佈公告稱,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肖永明因犯非法採礦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然而,2023年,肖永明被改判無罪。據藏格礦業2023年8月公告,其實際控制人肖永明所涉非法採礦案,經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判決無罪。

根據判決內容,被告單位青海焦煤公司主觀上不具有非法採礦的故意,客觀上並未實施擅自開採的行爲,其行爲不構成非法採礦罪;在青海焦煤公司任職的被告人肖永明不構成非法採礦罪。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作出最終判決,被告人肖永明無罪。

藏格礦業認爲,關於公司實控人的本次判決有利於維護公司控制權穩定,促進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有利於公司規範治理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公司經營管理能力的不斷增強。

藏格礦業補稅及滯納金4.8億元

今年以來,藏格礦業麻煩不斷。公司全資子公司格爾木藏格鉀肥有限公司已兩度收到稅務稽查,涉及的補繳稅費及滯納金6.68億元。

4月11日,藏格礦業公告顯示,全資子公司藏格鉀肥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經公司初步測算,藏格鉀肥2021年至2023年需補繳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等等相關各項稅費共計3.98億元,繳納滯納金共計8171萬元,合計繳納約4.8億元。

《通知書》內容顯示,藏格鉀肥與藏格礦業全資子公司藏格鋰業爲關聯企業,2021年至2023年,藏格鉀肥向藏格鋰業銷售滷水,與地區其他納稅人滷水銷售價格相比,藏格鉀肥滷水銷售價格明顯偏低。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藏格鉀肥應當補繳增值稅和資源稅等相關稅金。

藏格礦業表示,藏格鉀肥向藏格鋰業銷售滷水事項補繳稅費後,藏格鋰業將產生增值稅留抵退稅1.23億元,企業所得稅退稅1.42億元,合計抵退稅2.65億元。藏格鉀肥補繳稅費與藏格鋰業企業所得稅退稅後,預計影響公司2024年度損益約2.14億元,具體會計處理結果及影響金額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後的數據爲準。

另外,2024年3月8日,藏格鉀肥收到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稽查局稅務處理決定書(青稅稽處【2024】1號),青海省稅務局稽查局於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3月4日對藏格鉀肥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情況進行了檢查,依法追徵2004年至2014年少繳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法追徵2011年至2014年少繳的價格調節基金,合計補繳各項稅費5557.93萬元,滯納金1.32億元,合計1.88億元。

根據《重組相關方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相關承諾事項的公告》中關於藏格鉀肥或有事項的承諾,上述需補繳稅款及滯納金1.88億元,應由藏格投資、肖永明承擔。

此外,受到碳酸鋰價格跳水影響,藏格礦業的業績也表現不佳。2023年,藏格礦業實現營業收入52.26億元,同比下降36.2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4.2億元,同比下降39.52%。同時,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8元。分季度來看,2023年藏格礦業從二季度起營收及淨利潤都呈現下降趨勢,第四季度淨利潤甚至不及第三季度的一半。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