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妇女的地位是比较低的。社会上,男子基本上掌握着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力。家庭中,男子亦是绝对的主导者,妇女始终是一种依附的角色,是卑微的存在。

到了宋朝,妇女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包括对子女的教育、监护和惩罚。因为需要教育子女,妇女本身也会接受教育。南宋时,有两位名为林幼玉、吴志端的女童甚至参加过科举考试。

在文化教育的普及下,宋朝出现了许多的女文人,包括李清照、朱淑真、魏夫人等等。《全宋词》一共收录了约1300名词人的作品,其中有107人是妇女,上至皇后,下到妓女,都留下了自己的作品。

史料记载,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王安石的妻子吴氏、妹妹(张奎妻)、女儿(吴安持妻)、侄女(刘天保妻)都可以写出工整的诗词。

有意思的是,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程颐反对妇女接受教育,但他的母亲侯氏却留下了30多篇诗作。

由此可见,在妇女是否应该接受教育的问题上,宋朝是有争议的。相比其他没有争议的朝代,还是要好很多。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宋朝有“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对于文人非常重视,使得整个社会的思想有了一定程度的解放。

在这种氛围下,有些家庭会让妇女负责管理家庭财产。例如,北宋时期的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欧阳修就把家产全部交由妻子打理。

苏洵的妻子程氏更是善于经营家业,让丈夫能够专注于自己的儒学,终于成为文人大家。他们的儿子苏轼和苏辙也在文学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在婚姻关系上,宋朝妇女的地位也是较高的。出嫁时,为了让女儿能够在婆家拥有更高的地位,生活得更好,娘家会尽力准备足够的嫁妆,甚至会超过婆家的彩礼。

如果丈夫去世,家庭财产由子女继承,但妻子拥有支配权。如果没有子女,妻子可以继承所有的财产。如果丈夫有兄弟,则可以代表丈夫与兄弟分割家产。

重点来了,在成为寡妇后,宋代妇女是能够改嫁的。法律上,将妇女改嫁的时间限制从前朝的6年降到了100天。

宋代很多士大夫都认同寡妇再嫁,他们或资助妇女再嫁,或求娶乃至争夺再嫁的妇人,或支持亲属再嫁。这种现象在其他朝代,特别是明清两朝,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宋朝的皇帝也理解并支持妇女再嫁,比如宋太祖赵匡胤、宋英宗赵曙都曾劝大臣的妻子再嫁,宋朝的公主们也有再嫁的例子。就连皇后也有再嫁的情况,比如宋真宗赵恒的皇后刘氏,曾经是一个银匠的妻子。

曹叔想说的是,以上说的宋朝妇女地位的提高,都只是相对于其他的朝代而言。本质上来说,宋朝妇女的地位依旧是在男子之下的。另外,宋朝也有很多针对妇女的陋习,例如裹脚,虽然始于五代十国,却是在宋朝开始流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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