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常州發佈

明確常州重點打造太陽能、氫能、風能、動力電池、新型儲能、新型電力裝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要求加快新能源未來產業佈局。

4月17日,常州發佈消息,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常州市新能源產業促進條例》相關內容。該條例將於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全國首部新能源產業促進條例,也是該市自2015年獲得立法權以來,首部市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的實體地方性法規。

《條例》共五十四條,以建設引領長三角、輻射全國、全球有影響力的“新能源之都”爲目標,全面系統構建了促進該市新能源產業發展的生態體系。

明確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體制機制

條例明確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新能源產業促進工作的領導,將新能源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新能源產業發展推進工作機制,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明確工信部門負責規劃、實施、協調和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工作,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促進工作;明確建立專家諮詢機制,提供專業支持;明確支持發揮行業協會、各類組織和個人的作用。

強化新能源產業鏈建設要素支持

明確本市重點打造太陽能、氫能、風能、動力電池、新型儲能、新型電力裝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要求加快新能源未來產業佈局。明確編制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強化規劃引領;要求建設新能源產業基礎數據庫,動態掌握新能源產業和企業發展情況,研究制定政策舉措,指導和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爲新能源產業鏈上企業搭建交流合作平臺,建立常態化的溝通機制。圍繞完善新能源產業鏈體系,從產業集羣發展、產業鏈招商、上下游協作、企業梯隊培育、綠色製造、綠電使用、產業數字化、回收利用、標準體系、質量品牌、檢驗認證、交通物流、開放合作等進行規定,推進產業集羣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

構建新能源產業發展創新生態

條例對新能源產業相關技術攻關、技術成果轉化與產學研合作、企業創新、首臺套制度、創新平臺建設、科技人才培育招引等作出規定。明確相關部門應當建立政校企常態化溝通機制,加強產業人才需求預測,完善產教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緊缺人才培養。

全面推動新能源產品的應用

條例明確支持新能源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應用推廣。通過先行區建設強化應用示範,明確在“兩湖”創新區等重點區域建設新能源產品應用先行區,要求市工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定期更新新能源產品示範應用清單,指導新能源產品的應用。推進光伏應用,對光伏在工業領域、建築一體化、鄉村振興的推廣應用作出具體規定。支持氫能利用,支持和鼓勵氫能的開發應用。統籌建設氫能基礎設施,推進氫能供給體系建設,推動氫能在交通運輸、儲能、工業等領域多元化應用。全面推進充換電設施建設,適度超前編制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對公共區域充換電設施建設、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充電設施共享、農村充換電設施建設、數據互聯互通等提出具體要求。推廣新能源汽車,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

完善新能源產業發展服務保障體系

條例明確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公開與新能源產業發展有關的信息,開展政策諮詢,加強對新能源企業的指導。建立政企溝通機制,及時聽取新能源企業的反映和訴求,並依法幫助其解決;加強企業家的培養工作,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明確構建新能源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服務體系,強化部門協同配合,支持單位和個人申請國內外專利,依法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人權益;完善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服務鏈條,提高知識產權運用效益。此外,對司法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依法服務、保障新能源產業發展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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