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質量報

促進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安徽建立學校食品安全『你呼我應』工作機制本報訊(曹廣德 記者 李輝)近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學校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應”工作機制(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機制》),在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施行。

《工作機制》明確,學校應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應”渠道。學校應公示處理投訴問題的責任人姓名、職務、手機號碼、辦公電話、電子郵箱等相關信息,責任人爲學校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部門負責人,食堂和超市採取承包經營的還應將承包經營單位負責人一併公示;可以利用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建立校園食品安全線上意見收集處理平臺,提高意見收集及處理效率;應在食堂就餐區、食品超市等顯著位置張貼公示“你呼我應”的渠道和方式,有條件的可通過官方網站、公衆號等予以公示。學校可結合實際採取如定期開展家長接待日、家長陪餐開放日,召開家委會等方式,收集食品安全相關問題。

根據《工作機制》的要求,學校接到投訴後,要第一時間回應。對需要現場處理的,應迅速到達現場,第一時間和投訴人見面或取得聯繫。相關人員均要做到“即呼即應”,能立即答覆的立即答覆,不能立即答覆的要在做好解釋的基礎上,告知答覆時限,並在要求時限內予以答覆。對初步判斷爲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應立即向屬地市場監管、教育等相關部門報告並迅速啓動應急處置預案。

《工作機制》規定,學校對能立即整改的事項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整改時限。要直面問題矛盾,面對面、點對點聽取投訴人的問題建議,不僅要查清事實,還要分析問題背後存在的管理漏洞、服務短板、薄弱環節,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扯皮、推卸責任,不得放任問題蔓延發展;學校應建立工作臺賬,指派專人負責記錄投訴問題。工作臺賬內容應包括投訴時間、投訴問題、處置措施、處置時限、處置人員、投訴人滿意度等,並在處理結束後兩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人進行滿意度回訪。學校還要定期深入分析投訴問題的類別性質、產生原因等,做到舉一反三,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同時,學校應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你呼我應”主體責任,將其作爲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重要內容,一併納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各級市場監管、教育部門應指導督促學校建立並落實“你呼我應”機制,通過發放告知書等方式,加大校園食品安全“你呼我應”工作機制宣傳力度。各級包保幹部要將學校建立並落實“你呼我應”工作機制納入包保督導內容,各級教育部門要將學校食品安全“你呼我應”工作機制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考覈評價內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對未認真落實“你呼我應”工作機制或因未及時妥善處置反映問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學校加強督促指導。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你呼我應”工作機制爲突破口,督促學校建立“渠道暢通、回應及時、處理得當、回訪滿意”的食品安全投訴問題或建議處理工作機制,確保師生和家長“呼”得順暢,學校“應”得迅速、“應”得認真、“應”得到位,促進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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