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青海日報

本報訊 (記者 何敏) 4月18日,記者從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瞭解到,由青海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中心主持編制的《電解鋁行業大修渣和炭渣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和《鋁灰渣資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2項地方標準,在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的專家評審會上通過專家組審查,將進一步規範電解鋁行業相關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強化污染控制。

評審中,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環境分院、生態環境部標準所和固管中心、青海省質量標準院等單位多領域專家組成的審查組聽取了2項地方標準編制過程、主要內容、編制說明等彙報,經質詢和討論,2項地方標準均通過技術審查。據悉,青海省電解鋁產能位居全國第三,電解鋁行業大修渣、炭渣和鋁灰渣等危險廢物產生量較大。針對目前已發佈的大修渣和炭渣資源化利用相關團體標準中無產品有害物質濃度限值、現有利用處置技術水平和污染控制水平普遍不高等問題,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中心結合青海省情實際,從收集、貯存、運輸污染控制、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技術、環境和污染物監測、環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污染控制具體要求,規範指導大修渣、炭渣、鋁灰渣資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促進電解鋁行業健康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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