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4月18日讯 (记者 郝佳丽)记者从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切实满足诚信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需求,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诚信涉法风险问题,近日,该办公室组织成立了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法律顾问服务团(以下简称法律顾问服务团),扎实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据悉,法律顾问服务团受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设政务诚信服务组、商务诚信服务组、社会诚信服务组、司法公信服务组,由40名政治过硬、业务突出的执业律师构成。法律顾问服务团将采取集体会商、书面研讨等方式,为各成员单位诚信建设工程相关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为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参与诚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论证、解读等工作。各成员单位遇有需要法律顾问服务团提出法律意见、协助解决争议或其他法律服务情况时,需向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移交法律顾问服务团办理。

法律顾问服务团将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我区诚信建设工程深化推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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