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承德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可会,通讯员甄明)近日,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了100个先进集体和299名先进个人,其中,我市1个集体和1名个人榜上有名。

在本次表彰中,承德市总工会权益保障和法律工作部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王丽娜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承德市总工会权益保障和法律工作部积极部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不断激发企业参与和谐创建活动的内生动力,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将创建目标分解落实到县级辖区企业、单位,落实县级工会负责人,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重点,助力劳动关系创建工作。2022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位列河北省工会前三名。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王丽娜从事人社系统工作28年,2018年4月任劳动关系科科长以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推进“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稳步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为全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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