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4月16日上午,海沧法院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导离婚夫妻自觉承担抚养义务。

蒲某与李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一儿三女。2022年夏天,因夫妻感情破裂,蒲某与李某前往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四个孩子全部由前妻李某抚养,蒲某应于每月10日前向李某支付1000元/人的抚养费。

离婚后,蒲某迟迟没有支付四个孩子的抚养费,李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独自抚养四个孩子,生活压力巨大。

2023年年底,李某自觉无力继续承担一家五口的开销,于是一纸诉状将蒲某告至法院,请求判令蒲某支付四个孩子的抚养费合计五万余元。

海沧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李某与蒲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及双方的经济状况后,向李某与蒲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涉诉双方自觉遵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主动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同时,家事法庭还通过该院“雨露基金”,为四名正值学龄的孩子予以适当的帮扶。

4月16日下午,海沧法院家事法庭又先后在两个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指引涉诉双方携手为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2024年以来,海沧法院在少年审判专业化道路上持续深耕细作,针对不同父母开展个性化、多维度、贴合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第一季度已累计为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辅导22次、家庭教育指导3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15次,最大程度维护了涉诉未成年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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