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海法宣)4月16日上午,海滄法院在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中發出全市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導離婚夫妻自覺承擔撫養義務。

蒲某與李某於2006年登記結婚,婚後生了一兒三女。2022年夏天,因夫妻感情破裂,蒲某與李某前往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四個孩子全部由前妻李某撫養,蒲某應於每月10日前向李某支付1000元/人的撫養費。

離婚後,蒲某遲遲沒有支付四個孩子的撫養費,李某在一年多的時間裏獨自撫養四個孩子,生活壓力巨大。

2023年年底,李某自覺無力繼續承擔一家五口的開銷,於是一紙訴狀將蒲某告至法院,請求判令蒲某支付四個孩子的撫養費合計五萬餘元。

海滄法院家事法庭在審理該案的過程中,綜合考慮了李某與蒲某之間的矛盾糾紛及雙方的經濟狀況後,向李某與蒲某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涉訴雙方自覺遵守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主動肩負起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保護的法定義務。同時,家事法庭還通過該院“雨露基金”,爲四名正值學齡的孩子予以適當的幫扶。

4月16日下午,海滄法院家事法庭又先後在兩個離婚糾紛案件中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指引涉訴雙方攜手爲未成年子女創造良好的生活成長環境。

2024年以來,海滄法院在少年審判專業化道路上持續深耕細作,針對不同父母開展個性化、多維度、貼合實際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第一季度已累計爲當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輔導22次、家庭教育指導3次、未成年人社會觀護15次,最大程度維護了涉訴未成年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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