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法院報

周凌雲 徐晰璵 顏 琪

“法官,水務公司已經把水錶移裝到廠區內了,我也把欠繳的水費補上了,我們可以安心生產了……”近日,面對上門回訪的浙江省開化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與旅遊巡回法庭庭長姚斐傑,某泵業公司負責人白某笑着說。

泵業公司是一家小微企業,企業用水爲生活用水,每月費用爲130元左右。2023年7月,泵業公司接到開化縣水務公司電話通知,稱企業用水量存在異常。該公司遂自行檢測,發現水錶的出水端存在漏水情況,便組織人員開挖搶修。據統計,共漏水12279立方米,合計水費達38000餘元。

泵業公司認爲,水錶出口接頭滲漏是水務公司在爲產業園區供水整體提壓時,設備水壓超高所致,且水務公司未將水錶安裝在廠區內,導致漏水一個月未被發現。水務公司則表示,試壓全過程是符合規定的,漏水是因爲泵業公司鋪設水管操作不當造成的。

對於這筆意外產生的水費,雙方各執一詞、互不讓步,糾纏了半年之久。2024年1月,泵業公司向開化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司法鑑定。

“該案涉及企業用水問題,一紙判決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若是走司法鑑定程序,則會耗費雙方較長時間,不利於企業生產經營。”爲減輕當事人訴累,高效化解糾紛,姚斐傑決定邀請擁有豐富專業知識的技術調查官張紅正現場勘驗,提供意見建議、找出問題癥結。

勘驗當天,法官還邀請了技術調查官和調解員到場。

“漏水的原因有很多,需要將更換前的水錶及水管提交鑑定公司。但雙方未對原有的水錶和漏水的水管進行留存。若是進行鑑定,需要進行試壓等操作,對企業生產會產生一定影響。”在各方見證下,張紅正結合水表位置、水管鋪設的合理性等情況解釋道。

司法鑑定不易開展,定分止爭該從何處下手?調解或許可行。於是,姚斐傑立即組織現場調解,耐心爲當事人分析利弊,張紅正和調解員從旁協助。最終,在一片歡笑聲中,兩家公司達成一致意見:由泵業公司支付漏水期間水費10000元,水務公司將泵業公司水錶移裝到公司廠區內。

這起長達半年之久的糾紛,僅用時一天就得以圓滿化解,既充分體現了調解化“心結”的優勢,又展現了法院引入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審理的便利。

據瞭解,開化法院通過“一案一聘”,聘請技術調查官在具體案件中協助法官解決專業性、技術性的問題,優化提升矛盾糾紛化解的質效。2023年以來,該院共委託技術調查官76人次,出具書面技術調查意見42份,推動一攬子解決污染現場勘驗、遙感影像研判等多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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