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告稱,2024年2月21日,申請人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爲由,向本院申請破產重整。2024年4月22日,本院作出(2024)渝05破申129號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申請人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

至此,金科股份成爲近年來A股首家正式進入重整程序的大型全國化上市房企。

法院受理金科股份重整申請

具有重整價值和挽救的可能性

金科股份公告稱,2024年4月22日,公司及重慶金科收到五中院送達的(2024)渝05破申129號及(2024)渝05破申130號《民事裁定書》,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重慶金科的重整申請。

法院裁定書顯示,2024年2月21日,申請人金科股份以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爲由,向本院申請破產重整。本院於2024年4月10日組織召開聽證會。參加聽證的大部分債權人表示支持金科股份重整。

根據本院查明的事實,金科股份是企業法人,具備破產主體資格。金科股份已經無法清償到期債務,雖然賬面資產大於負債,但現有流動資金嚴重不足,主要資產變現困難,可以認定其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金科股份作爲全國知名度較高的上市房地產公司,具有房地產開發建設經驗、優質運營管理團隊、較高的品牌影響力,其主營的房地產開發建設業務具有持續性經營價值。因此,金科股份具備重整價值。金科股份通過破產重整可以獲得新生的機會,有利於債務人、債權人、出資人、職工等各方主體實現共贏,有利於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因此,金科股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結合金科股份提交的重整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報告,金科股份提出對其子公司分類處理,整體性化解債務的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因此,金科股份具有重整價值和挽救的可能性。

綜上,金科股份的重整申請主體適格、具備破產原因、具有重整價值和挽救的可能性。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一款、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七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第一條第一款、第二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裁定如下:受理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

金科股份還稱,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股票於2024年4月23日停牌一天,並自2024年4月24日復牌交易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爲“*ST金科”,證券代碼仍爲“000656”,股票價格日漲跌幅限制爲5%。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風險警示事項,重整完成後,公司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經覈准後公司股票將恢復正常交易。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月24日復牌後,金科股份一字跌停,股價報收1.14元,總市值60.87億元。

曾表示不會藉助破產重整逃廢債

律師:若重整失敗或面臨清算

從2023年8月1日發佈公告擬主動向法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到如今獲法院受理,金科股份用了近9個月時間。

在彼時的公告中,金科股份表示,通過重整及預重整能夠有效避免公司債務風險及經營風險進一步惡化,能夠引入重整戰略投資者,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幫助公司儘快恢復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續發展軌道。

事實上,在金科主動申請重整之前,就已有債權人對公司申請了重整。2023年5月22日,由於約2791.5萬元商票未按時履行承兌義務且已逾期多時,重慶端恆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重慶端恆)向重慶市五中院申請對金科股份進行重整。

這次重整申請引來了深交所的質疑與問詢,要求金科股份覈查並說明雙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重慶端恆向法院提出重整是否受金科股份方面驅使,金科股份是否存在通過破產重整進行逃廢債、損害債權人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對此,金科股份一一否認,並表示“公司不存在藉助破產重整逃廢債的任何企圖”。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在接受每經記者採訪時指出,重整和債務展期是企業在面臨財務困境時的兩種不同策略。重整是破產法律流程中的一種,要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推進。而債務展期則是將債務的償還期限推遲,以便企業有更多時間籌集資金。

在王玉臣看來,金科股份選擇重整而不是債務展期,可能是因爲公司的財務狀況不容樂觀,需要更徹底的解決方案。重整通常是在企業無法通過其他方式解決財務危機時的最後手段。與債務展期相比,重整可能會對企業的結構和運營產生更大更深遠的影響,包括可能交出一定的管理權、股東發生重大變化、進行資產出售、業務調整、管理層重大變動等等。重整成功後,企業可能會獲得新的投資,重回正軌;但如果重整失敗,企業可能會面臨破產清算。而展期失敗後還有相對更多的選擇,甚至還可以選擇重整。

據新京報,值得關注的是,金科股份本次重整的意向參與方已經浮出水面。早在去年6月底,金科股份與長城國富置業有限公司簽訂《戰略投資框架協議》。彼時,金科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如果金科股份進入預重整或重整程序,在公開招募戰略投資人階段,長城國富及/或其指定關聯主體有意向作爲戰略投資人報名參與競爭遴選。

公開資料顯示,長城國富置業有限公司系AMC機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企業,以房地產開發經營爲主業的投資運營平臺。另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長城國富置業有限公司有意向作爲重整投資人蔘與金科股份的預重整程序,雙方共同成立工作小組,建立協調聯繫機制,而且已完成現場盡調工作。

年銷售曾突破2000億元

近兩年虧損超260億元

金科股份是典型的渝派房企代表,成立至今已有20餘年,自2018年跨進千億門檻後,迅速發展,至2020年公司的簽約銷售已衝破2000億元,從一家區域性房企躋身全國性房企的頭部陣列。

按照金科此前的規劃,到2025年,金科銷售規模將要達到4500億元以上。但近兩年來隨着整個房地產行業進入深度調整期,金科股份也面臨着銷售額的下降與虧損的逐年增加,陷入債務困局之中。

在2020年以後,金科股份的銷售額已連降三年,2021年爲1876億元、2022年爲681億元,到最新披露的2023年前三季度只有218億元。

過去兩年,金科股份也陷入鉅額虧損之中,2022年淨利虧損213.9億元,同比下降了694.13%,預計2023年歸母淨利虧損48億元—78億元,兩年淨虧損總額超260億元。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金科股份總資產約爲2600億元,總負債超過2200億元。

據金科股份4月20日發佈的公告,截至目前,除已披露過的訴訟、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訴訟、仲裁案件金額合計22.23億元(上述訴訟、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合資合作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等類型),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7.86%。其中,公司作爲原告起訴的案件涉及金額0.13億元;公司作爲被告被訴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額22.10億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進入執行階段的案件金額合計爲0.07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06%。

企查查資料顯示,金科股份名下除了破產重整外,還有失信被執行人、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終本案件未履行、財產保全、司法拍賣、股權凍結等3953條風險信息。

而金科股份的實控人黃紅雲也成了失信被執行人,同時被限制高消費。而在2020年,他還以150億元人民幣財富名列《胡潤全球富豪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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