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內蒙古證監局披露了一則《關於對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公告。

公告顯示,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利潔能)及董事長王瑞豐、總經理侯菁慧、財務總監張豔梅因業績披露不準確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經查,億利潔能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時,預計淨利潤爲盈利3645萬元至5286萬元,扣除非淨利潤爲-11242萬元至-9601萬元。而4月23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因公司預計對存放在億利集團財務公司存款計提貨幣資金信用減值準備、對公司持有的煤炭資源補充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及聯營企業淨利潤減少等因素,預計2023年淨利潤更正爲虧損48737萬元至59567萬元,扣非淨利潤爲虧損62005萬元至72835萬元,前後披露的數據竟相差數億元!

內蒙古證監局表示,上述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三款,億利潔能董事長王瑞豐、總經理侯菁慧、財務總監張豔梅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決定書要求億利潔能及上述人員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內蒙古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事實上,早在4月23日公司發佈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後,上交所就火速下發問詢函,要求億利潔能說明公司大額資金存放億利財務公司是否涉嫌向控股股東等關聯方輸送利益,是否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前期公司貨幣資金等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

截止4月25日收盤,億利潔能漲1.58%,報1.93元/股,總市值68.7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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