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数据4月26日讯,青海春天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经查实,你公司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你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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