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据财政部网站,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季度向税务部门共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信息。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原标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两部门发布公告

编辑:杨虹    责编:吴忠兰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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